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26:47

(漢·趙岐注,宋·孫奭音義并疏)《孟子注疏》


(漢·趙岐注,宋·孫奭音義并疏)《孟子注疏》 卷七下《離婁》章句上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將歸己,視天下悦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注:舜不以天下将歸己為樂,號泣於天。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注:舜以不順親意為非人子。底,致也。豫,樂也。瞽瞍,頑父也。盡其孝道而頑父致樂,使天下化之為父子之道者,定也。疏:《正義》曰此章言以天下富貴為不若得意於親也。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將歸己,視天下悦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者,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大悦樂而将歸嚮己,視天下悦而歸己,但若一草芥,不以為意者,惟大舜為能如此也。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至此之謂大孝者,孟子又言:“人若不得事親之道,則不可以為人;若得事親之道而不能順事親之志,故不可以為人之子。惟舜能盡其事父母之道,而瞽瞍頑嚚且亦致樂,瞽瞍既以致樂而先天下,而天下亦從而化之,瞽瞍致樂,故天下父子者親親之道定,此所以為舜之大孝矣。故曰此之謂大孝。”注:瞽瞍,頑父也。《正義》曰:瞽瞍者,案孔安國《尚書傳》云無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惡,故時人謂之瞽。配字曰瞍,瞍,無目之稱。頑者,《左傳》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 卷八上《離婁》章句下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注:生,始。卒,終。記終始也。諸馮、負夏、鳴條,皆地名也。負海也,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注:岐周、畢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舊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書》曰:大子發上祭於畢,下至於盟津。畢,文王墓,近於酆、鎬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注:土地相去千有餘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得志行政於中國,蓋謂王也。如合符節,節,玉節也,《周禮》有六節。揆,度也,言聖人之度量同也。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地雖不比,由通一軌,故可以爲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諸馮之地,其後遷居於負夏之地,其卒死於鳴條之野,是東夷之人也。以其地在東方,故曰東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終卒於畢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終、始之地,與文王所居終、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遠,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後有千二百歲之久,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國,以致治,如合其符節,有同而無異。一爲先聖於前,一爲後聖在後,其所揆度,則一而無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東夷之人也”,《正義》曰:案《史記》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年二十,以孝聞。三十,堯娶以二女,遂舉用之。五十,攝行天子事。五十八,堯崩。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爲零陵。今云舜生於諸馮,則諸馮在冀州之分。鄭玄云:負夏,衛地。案《地理志》云: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今之東郡是也。其本顓頊之墟,推之則衛地與冀州之地相近,是負夏之爲地名也。一云負夏鳴條者,《書》云:湯與桀戰於鳴條之野。孔《傳》云:地在安邑之西。鄭玄云:地在南夷。云“東夷之人”者,案《史記》云:帝舜爲有虞。皇甫謐云“舜嬪於虞,今河東大陽”是也。注:“岐周畢郢”至“酆鎬也”,《正義》曰:案《本紀》云:古公亶父,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徐廣曰:岐山在扶風義陽西北,其南有周原。裴駰案:皇甫謐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曆生昌,有聖瑞,後立爲西伯,移徙都酆。徐廣曰:酆在京兆鄢縣東,有靈台;鄗在上林昆明,北有鄗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徐廣云:文王九十七崩,諡爲文王。《諡法》曰:慈惠愛民曰文,忠蒙接禮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於畢。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則知畢在郢之地,故曰畢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周禮》有六節”,《正義》曰:案《史記·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歲矣,其文煩更不錄。《周禮》六節,案《周禮》云: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鄭注云:以金爲節,鑄象也。必自以其國所多者,所以相別爲信明也。今漢有銅虎符。杜子春云:蕩當爲帑,謂以函器盛此節。或曰英蕩,或曰函。關門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注云:符節,如今宮中諸官詔符也。璽節者,今之印章也。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禮》有六節之別爾。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注: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衆民去義。君子存義也。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注:倫,序。察,識也。舜明庶物之情,識人事之序,仁義生於内,由其中而行,非強力行仁義也。故道性善,言必稱於堯、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爾。疏:《正義》曰此章言禽獸俱含天氣,衆人皆然。聖人超絶識,仁義之主於己者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至非行仁義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異於禽獸者無幾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氣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君子也。所謂異於禽獸之心者,即仁義是也。禽獸俱不知仁義,所以為禽獸。今夫舜之為帝,在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雖與禽獸雑居其間,然能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莫不從之,若決江河而無滯。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無知,而存乎異於禽獸之心;詳察人倫之類,而由仁義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義而行之,非所謂行仁義而得之人也,是由仁義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異於禽獸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但當存其異於禽獸之心耳。如揚雄由於禮義,入自人門;由扵情欲,入自禽門,斯其旨歟! 卷八下《離婁》章句下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常愛之。敬人者,人常敬之。注: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愛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報之於己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注:橫逆者,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謂己仁、禮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爲以此事來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注:君子自謂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注:妄人,妄作之人。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無異於禽獸又何足難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爲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爲鄉人也,是則可憂也。注: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注:憂之當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終身憂也。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爲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注: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禮,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歸天,不以爲患也。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比之禽獸,不足難矣,蹈仁行禮,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憂也。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衆人者,以其存心與衆人別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禮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愛人者也;有禮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愛人者,人亦常愛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難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則爲君子者,必自反責於己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無禮也,此所以待我橫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爲以此橫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無禮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責其己,以爲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爲妄人矣,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既爲禽獸,於我又何足責難焉?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而不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而無一朝之患難。乃若君子有所憂慮,是亦不爲無焉,然而有憂者,但憂慮而爲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爲法於天下,可傳之於後世,以爲人所取則,而我猶尚未免爲鄉俗之人,此則君子可憂也。既以憂之,是如之何憂?言憂但慕如舜爲法、可傳於後世而止矣。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非仁之事,既以無爲,非禮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亦不爲之患矣。無他,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爲我之患也。前所謂橫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獸又何足責難焉,正此之謂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禮存心,其有橫逆加己,又當反己,故無患及耳。 卷九上《萬章》章句上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爲其號泣也?注:問舜往至於田,何爲號泣也?謂耕於歷山之時然也。孟子曰:怨慕也。注:言舜自怨遭父母見惡之厄而思慕也。萬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注:言孝法當不怨,如是舜何故怨?曰:長息問於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吾既得聞命矣。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則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注:長息,公明高弟子。公明高,曾子弟子。旻天,秋天也,幽陰氣也,故訴於旻天。高非息之問不得其義,故曰非爾所知也已。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爲不若是恝。注:恝,無愁之貌。孟子以萬章之問,難自距之,故爲言高、息之問對如此。夫公明高以爲孝子不得意於父母,自當怨悲,豈可恝恝然無憂哉。因以萬章具陳其意耳。我竭力耕田,共爲子職而已矣。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注:我共人子之事,而父母不我愛,於我之身獨有何罪哉?自求責於己而悲感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注:帝,堯也。堯使九子事舜以爲師,以二女妻舜,百官致牛羊倉廩,致粟米之餼,備具饋禮,以奉事舜於畎畝之中。由是遂賜舜以倉廩牛羊,使得自有之。《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孟子時,《尚書》凡百二十篇,逸書有《舜典》之《敘》,亡失其文。孟子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書所載。獨丹朱以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於《堯典》。猶晉獻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見於《春秋》,其餘四子亦不復見於經。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爲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注:天下之善士,多就舜而悦之。胥,須也。堯須天下悉治,將遷位而禪之。順,愛也。爲不愛於父母,其爲憂愁,若困窮之人無所歸往也。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注:欲,貪也。而不足以解憂。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爲天子,而不足以解憂。人悦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注:言爲人所悦,將見禪爲天子,皆不足以解憂,獨見愛於父母爲可以解己之憂。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注:慕,思慕也。人少,年少也。艾,美好也。不得於君,失意於君也。熱中,心熱恐懼也。是乃人之情。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注:大孝之人,終身慕父母。巷老萊子七十而慕,衣五采之衣,爲嬰兒匍匐於父母前也。我於大舜見五十而尚慕父母。《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在位時尚慕,故言五十也。疏:“萬章問舜往於田”至“予於大舜見之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夫孝,百行之本,無物以先之,雖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悦於其父母,莫有可也。孝道明著則六合歸仁矣。“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爲其號泣也”者,萬章問孟子,謂舜往耕於田,乃號泣於旻天,是何爲其號泣於此也?旻天,秋天之號也,以其情主乎憫也,《爾雅》曰“秋曰旻天”是也。“孟子曰:怨慕也”。孟子答之曰:舜所以號泣於田者,自怨遭父母之惡而思慕之也。“萬章曰:父母愛之”至“怨乎”。萬章又曰:父母以慈愛愛息其子,子則當喜悦而不敢忘其父母之所愛;父母惡之,其子亦當勤勞奉事之而不可怨恨父母。今舜若是,則舜誠有怨恨父母乎?“曰:長息問於公明高”至“是非爾所知也”。孟子難以自爲言拒之,乃托以長息問公明高之言而答也。言長息嘗問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我既以得聞教命矣,號泣於旻天,則我不能知也,故問之。公明高乃答之曰:此非爾所能知者也。以其所問不得其義,故答之此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爲不若是恝”至“於我何哉”者,孟子又言夫公明高以謂孝子之心,有不得意於父母,爲不若此恝恝然而無憂也,以其有不得父母意,故有是怨也。其舜必謂我竭盡其力而耕作田業,以供爲子之事,以奉養父母,而父母今反不我愛恤,誠於我有何罪哉?故自求責於己而號泣怨慕也。“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至“予於大舜見之矣”。孟子至此,乃繼其言而答萬章,言堯帝使其子九男與二女,兼百官及牛羊倉廩皆備具,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天下之善士多就歸舜而悦之者,堯帝又將須以天下而遷位讓之,其舜尚以有不得愛於父母,其亦憂愁,若窮困苦極之人無所歸告者矣。且天下之善士悦而就之,是人之所皆欲也,而尚不足以解舜之憂。好色之女是人之所皆欲者也,妻以堯帝之二女,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富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以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之,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貴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將以天下遷而讓之而爲天子,尚亦更不足以解其憂。凡以人悦之、好色、富、貴此數者,皆無足以解舜之憂,惟得於父母然後可以解其憂。夫人少小之時則知思慕父母,及長知好其女色則思慕其少艾,有妻子則思慕其妻子,至於爲仕則思慕其君,如不得遇於君,則熱中心而恐懼之也,是則人之常情如此。如爲大孝者,則終身思慕父母而不忘也。然則孟子言至於五十之歲者而思慕父母而不敢忘者,我於大舜見之矣。故曆以此答其萬章之問。注:“耕於歷山”,《正義》曰:上卷首章已說詳矣。注:“堯典”至“不復見”,《正義》曰:云“《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惟丹朱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案《尚書·堯典》放齊曰:胤子朱,啓明。帝曰:籲,嚚訟,可乎?孔安國云:胤,國名。子,爵。朱,胤子之名也。《益稷》云:無若丹朱傲。孔注云:丹朱,堯之子。是堯九子,但見丹朱一人矣。其餘八子亦未詳,以其《經傳》無見爲云。如晉獻公九人,以事見於《春秋》,餘四子亦不所見者。按魯莊公二十八年《左傳》云:晉獻公娶於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生卓子。凡此九人,但見其此,即此五人是也。云“獻公有九人”,按《史記·世家》云“獻公有子九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以此則知獻公有子九人而已。其餘四者,亦以《經傳》無見焉。注:“慕,思慕”至“人之情”,《正義》曰:云“少,年少也。艾,美好也”者,蓋世之傳《孟子》者,以少女爲少艾也。按《說文》云:艾,老也,長也。又按《禮記》云:五十曰艾。是則艾誠老長之稱也,謂之少艾,安可乎?是則云艾、美好也者,又不知何據爲之誤也,殆亦未可知。注:“老萊子七十而慕”至“《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正義》曰:云老萊子者,按《高士傳》云:老萊子,楚人,少以孝行,養親極甘脆,年七十,父母猶存,萊子服荆蘭之衣,爲嬰兒戲親前,言不稱老,爲親取食上堂,足跌而偃,因爲嬰兒啼,誠至發中。楚室方亂,乃隱耕於蒙山之陽,著書號《萊子》,莫知所終。又云老萊著五采五色斑斕之衣,出《列女傳》,文今不載。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28:15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注:《詩·齊風·南山》之篇。言娶妻之禮,必告父母。舜合信此詩之言,何爲違禮,不告而娶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注:舜父頑母嚚,常欲害舜。告則不聽其娶,是廢人之大倫,以怨懟於父母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注:禮,娶須五禮,父母先答以辭,是相告也。帝,謂堯。何不告舜父母?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注:帝堯知舜大孝,父母止之,舜不敢違,則不得妻之,故亦不告也。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之。
注:完,治。廩,倉。階,梯也。使舜登廩屋,而捐去其階,焚燒其廩也。一說捐階,舜即旋從階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廩也。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從而蓋揜其井,以爲舜死矣。
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
注:象,舜異母弟也。謨,謀。蓋,覆也。都,於也。君,舜也,舜有牛羊倉廩之奉,故謂之君。咸,皆。績,功也。象言謀覆於君而殺之者,皆我之功。欲與父母分舜之有,取其善者,故引爲己之功也。
牛羊,父母;倉廩,父母。
注:欲以牛羊、倉廩與其父母。
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
注:干,楯。戈,戟也。琴,舜所彈五弦琴也。弤,雕弓也,天子曰雕弓,堯禪舜天下,故賜之雕弓也。棲,床也。二嫂:娥皇、女英。使治床,欲以爲妻也。
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爾。忸怩。
注:象見舜生,在床鼓琴,愕然,反辭曰:我郁陶思君,故來。爾,辭也。忸怩而慚,是其情也。
舜曰:唯茲臣庶,汝其於予治。
注:茲,此也。象素憎舜,不至其宮也,故舜見來而喜曰:惟念此臣衆,汝故助我治事。
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
注:萬章言我不知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何爲好言順辭以答象也。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注:奚,何也。孟子曰:舜何爲不知象惡己也?仁人愛其弟,憂喜隨之。象方言思君,故以順辭答之。
曰:然則舜僞喜者與?
注:詐僞也。萬章言如是則爲舜行至誠,而詐喜以悦人矣。
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産,子産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産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注:孟子言否,云舜不詐喜也。因爲說子産以喻之。子産,鄭子國之子公孫僑,大賢人也。校人,生池沼小吏也。圉圉,魚在水羸劣之貌。洋洋,舒緩搖尾之貌。攸然,迅走水趣深處也。故曰得其所哉。重言之者,嘉得魚之志也。
校人出,曰:孰謂子産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僞焉?
注:方,類也。君子可以事類欺,故子産不知校人之食其魚。象以其愛兄之道來問舜,是亦其類也。故誠信之而喜,何爲僞喜也?
疏:“萬章問曰”至“奚僞焉”。《正義》曰:此章指言仁聖所存者大,舍小從大,達權之義也,不告而娶,守正道也。“萬章問曰”至“何也”者,萬章問孟子,言《齊風·南山》之詩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如信此詩之言,宜莫如舜信之,今舜乃不告父母而娶,是如之何也?“孟子曰”至“是以不告也”,孟子答之,曰:舜如告父母,則不得娶之也,男女居室,是人之大倫者也,如告之,則舜必不得娶也,不得娶,是廢人之大倫,以致怨懟於父母也。是以舜爲此所以不告父母而娶也。“萬章曰”至“何也”者,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不告而娶,則我既已得聞教命矣,然堯帝而以二女妻於舜,而不告舜父母,是如之何也?故以此問之。妻者,以女嫁人謂之妻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孟子又答之曰:帝堯亦知告舜父母,則舜父母止之,則不得以妻之也。“萬章曰”至“不知象之將殺己與”。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父母使舜完治倉廩,舜既登倉廩,即捐梯而下,瞽瞍不知已下,乃焚廩,欲因此以燒殺其舜;又使舜深浚其井,舜既浚井,即反出之,瞽瞍不知已出,又欲從而掩之,以溺殺其舜。其舜有弟名象,乃曰:謀揜蓋而殺都君者,皆我之功也。都君,即象稱舜也。然謂之都君者,蓋以舜在側微之時,漁雷澤,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以此遂因爲之都君矣。注曰:“都,於也”,其說亦通。又曰:牛羊與父母,倉廩與父母,干戈留我,琴亦留我,弤亦留我,二嫂使治我之床以爲我妻。欲與父母分此,故先設言爲謨蓋都君者,咸我績耳。於是象遂往入舜之宮,遇舜又在床而鼓五弦之琴,愕然反其辭曰:我氣閉積思意君,故來此。遂忸怩其顔,而乃慚恥形於面容也,以其恐舜知已謀其二嫂故也。“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是舜見象素不來至其宮,遂見至宮,乃曰:念此臣之衆,汝其來助我治耳。如此,故萬章乃問孟子,言舜帝不知其弟象之將欲殺其己與?故以此好言而答其象也。“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孟子又言舜何爲而不知象謀殺己也?以其仁人愛其弟,故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故以好言答之也。曰:然則舜僞爲喜以悦人者與?“曰否”至“奚僞焉”。孟子又答之曰:舜非僞喜以悦人者矣,又引以子産有饋生魚事而證之。言往者有人饋賜生魚於鄭之子産,子産受之,乃使主池沼之吏曰校人者畜養於池。校人烹煮而食之,遂反歸命告於子産曰:我始初放之於池,則魚尚羸乏圉圉然於水而未遊,少頃則洋洋然舒緩搖尾,而走趣於深處。子産信之以爲然,乃曰此魚是得其所養哉。故重言之,乃歎魚之得志於水甚快然也。其校人乃出而與人曰:誰謂子産爲智者,有知於人,予既烹煮而食其魚,子産乃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如此,孟子故於此言,故君子者可欺僞以其方類,難誣罔全以非其道也。彼象謂以郁陶思君,是以愛兄之道來至於宮,是以但欺以其方類也,故舜遂必以誠深信之而喜其來,故以好辭答之矣,何爲以舜爲僞喜者焉。言舜不僞也,亦若校人欺子産之謂,故子産亦必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耳。所謂方類者,以其在疑似之間故也。注:“完,治”至“爲死矣”,《正義》曰:云捐去其階焚舜之說,不若旋階之說通也。按《史記》云:瞽瞍欲殺舜,使舜上塗廩,瞽瞍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後瞽瞍又使舜穿井爲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旁出去,瞽瞍與象喜,以爲舜死矣。象曰本謀者,象之謀也。象於是與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象取之,牛羊倉廩事父母。象乃止舜宮居,鼓其琴,舜往見之,象愕不懌曰:我思舜,正郁陶。舜曰:然爾其庶。舜復事瞽瞍,愛弟彌謹。凡此亦其事也。以《史記》觀之,則捐階之說,是此之文也。大抵學者不可執此以爲深然也,當以意喻,默然有自判之論可矣。注:“干,楯;戈,戟也”至“妻也”,《正義》曰:云“干,楯也”者,按孔安國云:“干,楯也”,《周禮》掌五兵五楯,鄭玄“五楯,干櫓之屬”。云“戈戟也”者,《禮圖》云:戈,今之勾戟,或謂之雞鳴,或之擁頸內謂胡,以內接秘者也。長四寸,胡六寸。疏云:鬍子橫插,微邪向上,不勾。不勾,似罄之折殺也。又云:戟,今之三鋒戟也,內長四寸半,胡長六寸,以其與戈相類,故云戈戟也。論其則別矣。云“雕弓天子之弓”者,雕弓,漆赤弓也。《尚書》云:彤弓,一彤矢百。孔安國云:諸侯有大功,賜弓矢,然後專徵伐,彤弓,所以講德習射,藏示子孫。《周禮·司弓》云: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之弓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是其等也。云“五弦琴”者,《史記》云“舜彈五弦之琴”是矣。云棲床者,蓋取類於禽棲故也。以其床則主木而言,棲則主棲而言,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注:“鄭子國之子公孫僑”者,《正義》曰:按《左傳》云子産,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名僑,公子之子曰公孫。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爲鄭大夫。公子發,字子國。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爲氏,據後而言,故稱爲國僑。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爲事。立爲天子則放之,何也?
注:怪舜放之何故。
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注:舜封象於有庳,或有人以爲放之。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
注:舜誅四佞,以其惡也。象惡亦甚,而封之,仁人用心當如是乎?罪在他人當誅之,在弟則封之。
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爲天子,弟爲匹夫,可謂親愛之乎?
注:孟子言仁人於弟,不問善惡,親愛之而已。封者欲使富貴耳。身既已爲天子,弟雖不仁,豈可爲匹夫?
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
注:萬章問放之意。
曰:象不得有爲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
注:象不得施教於其國,天子使吏代其治,而納貢賦與之,比諸見放也。有庳雖不得賢君,象亦不侵其民也。
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注:雖不使象得豫政事,舜以兄弟之恩,欲常常見之無已,故源源而來,如流水之與源通。不及貢者,不待朝貢諸侯常禮乃來也。其間歲歲自至京師,謂若天子以政事接見有庳之君者,實親親之恩也。
此之謂也。
注:此“常常”以下,皆《尚書》逸篇之辭。孟子以告萬章,言此乃象之謂也。
疏:《正義》曰此章言仁人之心如是也者。“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爲事,立爲天子,則放之,何也”者,萬章問孟子,以謂象日日以謀殺舜爲事,然舜既立爲天子,則放象而不誅,如之何?“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孟子答之曰:是封象也,或人言放焉。“萬章曰”至“在弟則封之”。萬章又問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誅罪此四者,而天下於是咸服,此乃是誅戮其不仁者也。然象傲極不仁,乃反封之於有庳之國,則有庳之國中人何罪也,仁人固肯如此乎?在他人之惡則誅戮焉,在弟則封之國,故曰仁人固如是乎?萬章之意,以謂仁人必不肯如此也。孔安國注《尚書》云:共工象恭滔天,足以惑世,故流放之。幽州北裔。水中可居者曰洲。驩兜黨於共工,罪惡同。崇山,南裔也。三苗,國名,縉雲氏之後,爲諸侯,號饕餮。三危,西裔。鯀方命圮族,績用不成。羽山,東裔,在海中。按《史記》云:共工,少皥氏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者也。驩兜,帝鴻氏不才子,天下謂之混沌者也。鯀,顓頊氏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者也。“曰:仁人之於弟也”至“可謂親愛之乎”。孟子又答之,曰:仁者之人於其弟也,不藏怒心,不隔宿怨,但親愛之而已,所以親之者,以欲其貴也;愛之者,以欲其富也。今舜封象於有庳者,是所以富貴之也,如舜身自爲天子,而使弟只爲之匹夫,可謂爲親愛其弟者乎?有庳,國之名號也。“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萬章又問孟子:或人言放之者,是何所謂也?“曰:象不得有爲於其國”至“此之謂也”。孟子又答之曰:象之於庳,不得施政教於其國中,天子使吏代之以治其國,而納天子之貢賦焉,故謂之爲放也。象豈得暴彼有庳之國民哉?以其使吏代之故也。雖然,不使象得施政教,而舜以兄弟親親之恩,欲常常見之,故源源如水之流與源而通,不以朝貢之諸侯常禮乃來也。其自至而見天子如天子,以政事接見於有庳之君也。故孟子云“是此之謂也。”注:云“自常常已下,皆《尚書》逸篇之辭”。《正義》曰:按《隋·經籍志》,《尚書》逸篇出於齊、梁之間,攷其篇目,似孔氏壁中書之殘缺者,故附《尚書》之末,唐有三卷,徐邈爲之注焉。蓋其文也。
咸丘蒙問曰:語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見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識此語誠然乎哉?
注:咸丘蒙,孟子弟子。語者,諺語也。言盛德之士,君不敢臣,父不敢子。堯與瞽瞍皆臣事舜,其容有蹙踖不自安也。孔子以爲君父爲臣,岌岌乎不安貌也,故曰殆哉。不知此語實然乎?
孟子曰:否!
注:言不然也。
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注:東野,東作田野之人所言耳。咸丘蒙,齊人也,故聞齊野人之言。《書》曰“平秩東作”,謂治農事也。
堯老而舜攝也。《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徂落,百姓如喪攷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
注:孟子言舜攝行事耳,未爲天子也。放勳,堯名。徂落,死也。如喪攷妣,思之如父母也。遏,止也。密,無聲也。八音不作,哀思甚也。
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舜既爲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爲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
注:日一,王一,言不得並也。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
注:不以堯爲臣也。
《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爲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
注:《詩·小雅·北山》之篇。普,遍。率,循也。遍天下循土之濱,無有非王者之臣,而曰瞽瞍非臣如何也?
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
注:孟子言此詩非舜臣父之謂也。詩言皆王臣也,何爲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養父母乎?是以怨也。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注: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辭,詩人所歌詠之辭。志,詩人志所欲之事。意,學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說詩者當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辭,文不顯乃反顯也。不可以辭害其志,辭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志在憂旱災,民無孑然遺脫不遭旱災者,非無民也。人情不遠,以己之意逆詩人之志,是爲得其實矣。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謂皆爲王臣,謂舜臣其父也。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爲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
注:尊之至,瞽瞍爲天子之父;養之至,舜以天下之富奉養其親。至,極也。
詩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則,此之謂也。
注:《詩·大雅˙下武》之篇。周武王所以長言孝道,欲以爲天下法則。此舜之謂也。
《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瞍亦允若。是爲父不得而子也。
注:《書》,《尚書》逸篇。祗,敬。載,事也。夔夔齋栗,敬慎戰懼貌。舜既爲天子,敬事嚴父,戰慄以見瞽瞍。瞍亦信知舜之大孝,若是爲父不得而子也,以此解咸丘蒙之疑。
疏:“咸丘蒙”至“不得而子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孝莫大於嚴父而尊之矣,行莫過於蒸蒸而執子之政者也。此聖人軌道,無有加焉。“咸丘蒙問曰”至“誠然乎哉”者,咸丘蒙問孟子曰:諺語有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父不得而子之。今舜向南面而立爲天子,堯帝乃率天下諸侯北面而朝之,而舜見瞽瞍,其容蹙踖然而不敢自安。孔子亦云:於此時也,而天下危殆岌岌乎如也。岌岌,不安之貌也。然未知此諺語,實如是乎?“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者,孟子答以否,不然也,此語非君子之言也,即齊東作田野人之語也。“堯老而舜攝之”至“是二天子矣”。孟子又言堯帝既老,而舜於是攝權堯行事耳,未爲天子也。《堯典》之篇有云:言舜攝堯行事,至二十有八年,放勳乃徂落而死。放勳,堯之號也。魂氣往爲徂,體魄殞爲落,大抵則死也。堯既死,天下百姓如喪其父母,三年,四海之內絕盡八音,以其哀思之甚也。《禮記》曰:“生曰父曰母,死曰攷曰妣。”鄭注云:攷,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於攷故也。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是也。孔子云天無兩日,民無兩王,如舜既爲天子矣,又率諸侯以爲堯三年之喪,是則爲二天子矣。言日與王不可得而並也。以其舜方攝堯行事,未爲天子故也。“咸丘蒙曰”至“非臣如何”者,咸丘蒙又言舜之不得臣堯,則我既得聞教命矣,然而《詩·小雅·北山》之篇有云:遍天之下,莫非爲王之土地;循土之濱,莫非爲王之臣。而舜既得爲天子矣,敢問舜父瞽瞍之非臣,是如之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至“是周無遺民也”者,孟子又答之曰:此《北山》之詩,云非是舜臣父之謂也,其詩蓋言勤勞於王事而不得奉養其父母者也,故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言皆是王臣也,以其無非爲王事者也,何爲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奉養其父母也?故以是而怨之也。故說詩者不以文而害逆其辭,又不可以其辭而害逆其詩人之志,以己之心意而逆求知詩人之志,是爲得詩人之辭旨。人如說詩者,但以歌詠之辭爲然,而不以己之意而求詩人志之所在,而爲得詩人之旨而已矣,則《雲漢》之篇有云“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此言也,是周無遺民矣。殊不知此《雲漢》之詩,其詩人之志蓋在憂旱災,以其多有死亡者矣,今其餘民無有單孑得遺脫不遭旱災者,非謂無民也。孑,單也。孟子引此,所以證此《北山》之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亦非謂舜臣父之意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至“是爲父不得而子也”者,孟子又言孝子之至,不可以有加者,莫大乎尊親爲之至也;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奉養其親,是爲尊親之至也。今瞽瞍爲天子之父,是舜尊親之至者也;舜以天下奉養之,是養之至者也。《詩·大雅·下武》之篇云:武王長言孝心之所思,所思者,維則法大王、王季、文王三后之所行耳。此亦舜之謂也。《書》於《大禹謨》篇亦云:舜敬以事,見於父,夔夔然悚懼齋莊戰慄,瞽瞍亦信順之。見舜以瞍爲父,而不得子之也。孔安國注云:“祗,敬。載,事也。允,信。若,順也。”注:“咸丘蒙”,《正義》曰:云爲孟子弟子齊人也者,他《經傳》未詳。今按《春秋》桓公七年有“焚咸丘”,杜預云:“咸丘,魯地。”以此推之,則此所謂咸丘蒙者,豈咸丘之人,有以蒙爲名者邪?是未可知也。注乃云“齊人也”者,蓋魯國,孟子時爲齊之所侵,故咸丘之地乃爲齊之地故也。有所問於孟子,即爲弟子矣。注:“《書》平秩東作。”《正義》曰:孔安國《傳》云:“平均次序東作之事,以務農也。”注:“《詩·小雅·北山》之篇。”《正義》曰:此篇蓋剌幽王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養其父母也。注:“《大雅·下武》之篇。”正義曰:此詩蓋詠武王有聖德,復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也。注:“逸篇。”《正義》曰:據今《大禹謨》有云此,非特止於逸篇文也已矣。

卷九下
《萬章》章句上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注:欲知堯實以天下與舜否?
孟子曰:否。
注:堯不與之。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注:當與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違天命也。“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是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注:萬章言誰與之也。
曰:天與之。
注:孟子言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
注:萬章言天有聲音命與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注:孟子曰:天不言語,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惡,又以其事從而示天下也。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注:萬章欲知示之之意。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注:孟子言下能薦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注:萬章言天人受之,其事云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注: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百姓安之,民皆謳歌其德也。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爲也,天也。
注:二十八年之久,非人爲也,天與之也。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注:南河之南,遠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國。堯子,胤子丹朱。訟獄,獄不決其罪,故訟之。謳歌,謳歌舜德也。
《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注:《泰誓》,《尚書》篇名。自,從也。言天之視聽,從人所欲也。
疏:“萬章曰”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德合於天,則天爵歸之;行歸於仁,則天下與之,天命不常,此之謂也。“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萬章問孟子,堯帝以天下與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堯不與之也。“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與其人也。“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萬章又問孟子,言如此則舜有天下也,誰與之?“曰天與之”。孟子答以爲天與之也。“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萬章又問天與之舜者,天有聲音,諄諄然命與之乎?“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語諄諄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惡與其事,從而示之而止矣。“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萬章又問,以行與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薦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雖能舉薦人於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與之天下也;諸侯者能舉薦人於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與爲之諸侯;大夫者能薦人於諸侯,而不能使諸侯必與爲之大夫。往者堯舉薦舜於上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矣。“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萬章又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與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與人也”。《書》云“納於大麓”,是堯薦舜於天也;“烈風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所謂百神享之,亦可知也。“慎徽五典,納於百揆”,是暴之於民也;“五典克從,百揆時敘”,是民受之也。所謂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於變時雍”是也。然於天則云薦,於民則云暴者,蓋天遠而在上,是爲尊者也,聖人於天,舉其所知,而取捨不在我,故云薦之也;民近而在下,是爲卑者也,聖人之於民,顯其功業,而使之自附,故云暴之也。所謂受之者,即是與之也。“舜相堯”至“此之謂也”。孟子又言舜攝行堯事輔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爲之也,乃天與之也。堯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諸侯爲堯三年喪,三年喪既畢,舜乃逃避堯之子丹朱而隱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而來者,不往朝覲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朝覲於舜;訟獄有未決斷者,不往求治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求治於舜;謳歌吟詠者,不吟詠堯之子丹朱,而吟詠舜:故曰天與之也。如此,然後往歸中國,履天子之位焉。如使舜不避堯之子,而居堯帝之宮,逼逐堯之子,是則爲篡奪者也,非謂爲天與之也。《泰誓》篇亦云天之所視從我民之所視,天之所聽亦從我民之所聽,是此天與之、人與之之謂也。注:“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正義曰:案《論語·堯曰》篇有此文,《書》亦有此。何晏曰:歷數,列次也。孔安國云:歷數,天道。謂天曆運之數,帝王易姓而興,故言歷數謂天道。注:“河南,南夷也”。《正義》曰:案裴駰云:劉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是知爲南夷也。所謂中國,劉熙云:帝王所都爲中,故曰中國。注:“《泰誓》,《尚書》篇”,《正義》曰:孔安國《傳》云:《泰誓》者,大會以誓衆也。又云天因民以視聽,民所惡者,天誅之而已。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28:31

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
注:問禹之德衰,不傳於賢而自傳於子,有之否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
注:否,不也。不如人所言。
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注:言隨天也。
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啓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
注:舜薦禹、禹薦益同也,以啓之賢,故天下歸之,益又未久故也。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之中以藏處也。
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爲也。莫之爲而爲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注:莫,無也。人無所欲爲而橫爲之者,天使爲也。人無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故曰命也。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繼世而有天下。
注:仲尼無天子之薦,故不得以有天下。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襲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
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注:益值啓之賢,伊尹值大甲能改過,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紂,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
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已也,復歸於亳。
注: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薨。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顛覆典刑,放之於桐邑。處,居也。遷,徙也。居仁徙義,自怨其惡行。艾,治也。治而改過,以聽伊尹之教訓已,故復得歸之於亳,反天子位也。
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
注:周公與益、伊尹雖有聖賢之德,不遭者時。然孔子言禪、繼,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篤志於仁,則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則賢位莫繼,丹朱、商均是也。是以聖人孜孜於仁德也。萬章問孟子曰:世人有言,至於禹之代而德衰微,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此乎否?孟子答之曰:否,不然也。天與之賢者,則與賢者;天與之子,則與子。以其隨天如何耳。往者舜薦禹於天,及得十有七年,舜於是崩死。禹以三年服喪畢,遂避舜之子商均,隱於陽城,天下之民從禹,若堯之死後民之舜而不之丹朱也。禹其後又薦益於天,及得七年,禹即崩死,益以三年服喪畢,益遂避禹之子啓,隱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謳歌者皆不歸益而歸禹之子啓,咸曰:我君之子也。無它,以其堯子丹朱不肖,舜子商均亦不肖,而舜之輔相堯、禹之輔相舜而歷年多矣,施恩澤於民已久,天下之民所以歸舜與禹,不歸丹朱、商均也。啓以賢,能敬承續禹之治,而益又輔相禹但七年,其歷年尚少,不如舜相堯二十有八年、禹相舜十有七年之多,而施恩澤於民亦未至久,所以天下之民不歸益而歸啓也,又況啓有賢德,與丹朱、商均之不同耶。舜、禹、益相去年代己久遠,其子之或賢或不肖,天使然也,非人所能爲之也。人莫之爲然而爲然者,故曰天使然也,人莫能致之此事而其事自至者,是其命有是也。言天與命者,究其義則一也。以其無爲而無不爲,故曰天也;天之使我有是之謂命,故曰命也。天下善否,天實使之然也;祿位器服,乃其所命故也。今丹朱、商均與啓三者之或賢或否,是其天也;天下之民或歸之或不歸之,是其命也。與《書》所謂天難諶命靡常,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凡此亦天與命之意也。匹夫之賤而有天下者,其義必如舜、禹,而又得天子薦之者,故得有天下也。故孔子不有天下,雖言有德,然而無天子以薦之者,是不有天下也。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然而襲父之位,又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夫天之所以廢滅者,必若桀與紂之暴虐,然後無乃廢滅之矣。故益、伊尹、周公三者,不有天下,以其時值啓、太甲、成王三君皆賢,天不廢此三君,故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伊尹相湯王天下也,及湯崩死,太子太丁未立而喪,於是太丁弟外丙立,外丙即位二年崩,外丙弟仲壬立,仲壬即位四年崩,太丁子太甲立。太甲即位,遂顛覆湯之典刑,伊尹乃放之於桐宮,及三年,太甲乃自悔過,而怨其己惡,遂治身於桐宮,於是居仁徙義,以聽伊尹之教訓,復歸於亳都,反天子之位焉。周公之不有天下,若益之於夏禹、伊尹之於殷湯故也。孔子曰:唐、虞二帝,禪讓其位,夏禹、殷湯、周武繼父之位,其義則一,更無二也。謂其義則一而無二者,蓋唐、虞與賢,夏后、殷、周與子,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其爲順天則一而已,故曰其義則一也。云禪者,蓋唐、虞禪祭而告傳位,故曰禪也。注:“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中。”《正義》曰:案《史記》裴駰注云:劉熙曰:陽城是今之潁川也;箕山,嵩高之北是也。注:“太丁湯之子”至“位也”,《正義》曰:案《史記》文,已具在《公孫醜》篇內,此更不錄。然《史記》乃云外丙即位三年,今孟子云外丙二年,蓋《史記》不稽《孟子》之過也。注:“丹朱、商均”,《正義》曰:堯、舜之子。皇甫謐云:娥皇無子,商均,女英生也。

卷十上
《萬章》章句下
萬章問曰:敢問友?
注:問朋友之道也。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
注:長,年長。貴,貴勢。兄弟,兄弟有富貴者。不挾是乃爲友,謂相友以德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
注:獻子,魯卿,孟氏也,有百乘之賦。樂正裘、牧仲其五人者,皆賢人無位者也。此五人者,自有獻子之家富貴,而復有德,不肯與獻子友也。獻子以其富貴下此五人,五人屈禮而就之也。
非惟百乘之家爲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顔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
注:小國之君,若費惠公者也。王順、長息,德不能見師友,故曰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爲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晉平公於亥唐也,入云則入,坐云則坐,食云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
注:大國之君,如晉平公者也。亥唐,晉賢人也,隱居陋巷,晉平公常往造之,亥唐言入,平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蔬食,糲食也。不敢不飽,敬賢也。終於此,平公但以此禮下之而已。
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尊賢也。
注:位、職、祿,皆天之所以授賢者,而平公不與亥唐共之,而但卑身下之,是乃匹夫尊賢者之禮耳。王公尊賢,當與共天職矣。
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叠爲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注:尚,上也。舜在畎畝之時,堯友禮之。舜上見堯,堯舍之於貳室。貳室,副宮也。堯亦就享舜之所設,更叠爲賓主。《禮》謂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堯以女妻舜,故謂舜甥。卒與之天位,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注:下敬上,臣恭於君也;上敬下,君禮於臣也:皆禮所尚,故云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匹夫友賢,下之以德,王公友賢,授之以爵,大聖之行,千載爲法者也。“萬章問曰:敢問友”者,是萬章問孟子爲朋友之道如何也。“孟子曰”至“挾也”。孟子答之,以謂不挾戴年長,又不挾戴其貴勢,抑又不挾戴其兄弟有富貴者,而友朋友也,是友其德也,以其不可以有挾戴其勢而友之也。“孟獻子,百乘之家也”至“其義一也”。孟子又言孟獻子,魯卿,是有兵車百乘之家者也,有友五人焉,其二人曰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我忘其姓名矣。夫獻子之與此五人者,是友也,以此五人無獻子之家富貴也。此五人如亦有獻子之家富貴,則不與獻子爲之友矣。無他,以其兩貴不能以相下故也。獻子與之爲友,則以貴下賤故也,所謂好人之善而忘己之勢者也。今五人與獻子爲友者,亦所謂樂己之道而忘人之勢者也。非惟百乘之家爲然也,雖爲小國之君亦有如是也。費惠公乃小國之君也,嘗云我於子思則師事之矣,我於顔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不足爲之師友,但事我者也。非惟小國之君爲如是也,雖大國之君亦有如是矣。晉平公者乃大國之君也,嘗往於亥唐之家,亥唐言入則入其門,言坐則坐,言食則食,雖蔬食菜羹之薄,亦未嘗不飽也,蓋爲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以禮下之而已矣,而平公弗能與之共天位也,又弗能與之治天職也,抑又不與食其天祿也。且職、位、祿皆云天者,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授於人也。故云國君之位必曰天位,云職必曰天職,云祿則曰天祿耳。言平公以身禮之,是士者之尊賢矣,非所謂王公大人尊賢者也,以其王公大人尊賢,則當與共天位也,不當以身禮下之也。夫舜於往日上見於堯帝,堯乃館舍之於副宮,堯亦就副宮而饗舜所設,更爲之賓主,然卒禪其天位,此天子之友其匹夫也。云匹夫者,蓋舜本則耕於歷山,但側微之賤者也,故云匹夫。云甥者,蓋堯爲舜之外舅,堯所以謂舜爲甥也。且用下敬上,如舜之上見於堯,故欽堯爲友,是謂貴其貴;用上敬下,如堯館於貳室,故欽舜而與之爲友,是謂尊其賢。貴貴尊賢,禮皆所尚,故曰其義則一而無二也。蓋獻子有五人者,《左傳》趙簡子云“魯孟獻子有鬥臣五人”,豈謂此五人者乎?然亦名字則未之詳。注:“妻父曰外舅” ,《正義》曰:此蓋案《禮記》而云也。

卷十三上
《盡心》章句上
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其所以異於深山之野人者幾希。
注:舜耕歷山之時,居木石間。鹿豕近人,若與人遊也。希,遠也。當此之時,舜與野人相去豈遠哉。
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
注:舜雖外與野人同其居處,聞人一善言則從之,見人一善行則識之,沛然不疑,若江河之流,無能御止其所欲行也。
疏:“孟子”至“御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潛隱,辟若神龍,亦能飛天,亦能潛藏,舜之謂也。孟子言虞舜初起於歷山耕時,居於木石之間,以其近木石故也,與鹿豕遊,以其鹿與豕近於人也。然而舜於此,其所以有異於深山之野人不遠,但能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其從之若決江河之水,沛然其勢,莫之能御止之也。注:“聖人潛隱若神龍者”,《正義》曰:此蓋《周易·乾卦》之文也,趙注引之以解其經。

卷十三下
《盡心》章句上
孟子曰:雞鳴而起,孳孳爲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爲利者,蹠之徒也。欲知舜與蹠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
注:蹠,盜蹠也。蹠,舜之分,故以此別之也。
疏:“孟子曰”至“利與善之間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好善從舜,好利從蹠,明明求之,常若不足,君子、小人,各一趣也。“孟子曰”至“間也”者,孟子言人之雞鳴而起,孳孳勸篤於爲善者,乃爲舜之徒黨也;如雞鳴而起,孳孳但勤篤於爲利者,乃爲盜蹠之徒也。儻言欲知舜與盜蹠爲君子、小人之分別,無他事焉,特一趨於利、一趨於善之間而已。注:“盜蹠”,《正義》曰:案李奇《漢書傳》云:盜蹠乃是秦之大盜也。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
注:性之,性好仁,自然也。身之,體之行仁,視之若身也。假之,假仁以正諸侯也。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注:五霸而能久假仁義,譬如假物久而不歸,安知其不真有也。
疏:“孟子”至“非有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仁在性體,其次假借,用而不已,實何以易,在其勉之也。而行仁,本性之自然者也。湯、武利而行仁,視之若身也。五霸強而行仁,則力假之而已。然而久假而行之,而不歸止,安知其非真有也。揚子曰:“假儒衣書服而讀之,三月不歸,孰曰非儒也。”亦同其旨。
桃應問曰:舜爲天子,臯陶爲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
注:桃應,孟子弟子。問臯陶爲士官主執罪人,瞽瞍惡暴而殺人,則臯陶何如?
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注:孟子曰臯陶執之耳。
然則舜不禁與?
注:桃應以舜爲天子,使有司執其父,不禁止之邪?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注:夫,辭也。孟子曰夫舜惡得禁之,夫天下乃受之於堯,當爲天理民,王法不曲,豈得禁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
應問舜爲之將如何。
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䜣然,樂而忘天下。
注:孟子曰:舜視棄天下如拾棄敝蹝。蹝,草履可蹝者也。敝喻不惜。舜必負父而遠逃,終身䜣然,忽忘天下之爲至貴也。
疏:“桃應”至“天下”。《正義》曰:此章指言奉法承天,政不可枉,大孝榮父,遺棄天下,虞舜之道,趨將若此。孟子之言揆聖意也。“桃應問曰:舜爲天子,臯陶爲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桃應問孟子曰:舜爲天子,命臯陶爲士官以執罪人,舜父瞽瞍殺人,則臯陶之士當如何也。“孟子曰:執之而已矣”。孟子答之,但當執而不縱也。“然則舜不禁與”。桃應問曰:如是則舜爲天子,使有司執其父,而不禁之耶?“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孟子又答之,曰夫舜豈得而禁止之哉!夫以其法有所受之而已。“然則舜如之何”。桃應問曰:如是,舜不敢禁止臯陶無執其父,則舜將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至“忘天下”。孟子又答之曰:舜視天下如捐棄敝蹝而不惜也,必將竊負戴其父而逃循海濱而處以逃之,且終身䜣然,樂而忘去天下。是以舜得天下不足解憂,惟順父母可以解憂也。
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仁者不愛也,急親賢之爲務。
注:知者,知所務善也。仁者,務愛其賢也。
堯、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
注:物,事也。堯、舜不遍知百工之事,不遍愛衆人。先愛賢使治民,不一一自往親加恩惠也。
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是之謂不知務。
注:尚不能行三年之喪,而復察緦麻、小功之禮。放飯,大飯也。流歠,長歠也。齒決,斷肉置其餘也。於尊者前賜食,大飯長歠,不敬之大者,齒決,小過耳。言世之先務,舍大譏小,有若大飯長歠而問無齒決類也。
疏:“孟子”至“不知務”。《正義》曰:此章指言振裘持領,正羅維綱,君子百行,先務其崇,是以堯、舜親賢,大化以隆道爲要者也。“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至“是之謂不知務”者,孟子言爲之智者,以其多知,故無所有而不知者也,然而但當知要務爲急耳;爲之仁者,以其泛愛,故無所有而不愛者也,然而但當急親其賢爲之要務。是以堯、舜二帝之智不能遍知百工之事,但急於知賢之爲先務也;爲仁不能遍愛於衆人,但能急親任其賢能,使之以治民也。今夫不能三年之喪,爲不孝之大者也,而察緦、小功之禮,是孝之小者也。放飯流歠,不敬之大者也,問無齒決,責其不敬之小者也。如不能以知賢爲先務,而務遍知百工之事爲之先,不能以親賢爲急務,而務遍愛衆人之爲急,是若執親之喪不能去不孝之大者,而乃反察孝之小者。食於尊者之前,不能去不敬之大者,而乃反責問不敬之小者也。如此,又安知先、後之務爲緩急乎?蓋緦麻,三月之服者;小功,五月之服者也。《荀子》云:“若挈裘領,屈三指而頓之,順者不可勝數。”史云:“綱舉而綱疏。提其綱則衆目張。”與此同意。

卷十四上
《盡心》章句下
孟子曰: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爲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
注:糗,飯乾糒也。袗,畫也。果,侍也。舜耕、陶之時,飯糗茹草,若將終身如是。及爲天子,被畫衣黼黻絺繡也;鼓琴以協音律也;以堯二女自侍,亦不佚豫,如固自當有之也。
疏:“孟子曰”至“若固有之”,《正義》曰:此章指言厄窮不憫,貴而思降,凡人所難,虞舜獨降聖德,所以殊者也。孟子言舜初於耕歷山、陶河濱之時,以糗而飯,以草而茹,若終身如是焉。及堯禪位,爲之天子,所被以畫衣黼黻絺繡,鼓五弦之琴,以堯帝二女事之實,若固自當有之也。注:“糗,乾糒也”至“黼黻絺繡也”,《正義》曰:云“糗,糒也”,按《釋名》云:“糗,乾飯屑也。”云“袗,畫也”,《說文》云:“袗,玄衣也”。孔《傳》云:“黼若斧形。黼爲兩已相背。葛之精曰絺,五色備曰繡。”云“果,侍也”,按許慎謂女侍曰倮,今釋果爲侍,謂二女之侍舜,是以有惑於許慎之說而遂誤歟?蓋木實曰果,云果者,取其實而言也。

卷十四下
《盡心》章句下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
注:堯、舜之體性自善者也。殷湯、周武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謂加善於民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
注:人動作容儀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
哭死而哀,非爲生者也。
注:死者有德,哭者哀也。
經德不囘,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
注:經,行也。體德之人,行其節操自不囘邪,非以求祿位也。庸言必信,非必欲以正行爲名也,性不忍欺人也。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
注:君子順性蹈德,行其法度,夭壽在天,行命以待之而已矣。
疏:“孟子”至“而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之行,動合禮中,不惑禍福,修身俟終。堯、舜之盛,湯、武之隆,不是過也。“孟子曰”至於“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者,孟子言堯、舜之體性自然善也;湯王、武王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謂加善於人而反之者也。一則體性之自然,一則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無非是禮也,故動容周旋中禮者,是爲盛之至也。至者,以其盛德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蓋“哭死而哀,非爲生者也”,是爲動容中禮也,是孟子自解之旨也,言哭其死而哀之者,非爲其生者也,以其動容中禮,德性然也。“經德不囘,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義也”,是謂周旋中禮者也,是孟子自解之旨也,言經德不囘邪,非欲干求爵祿而然也,以其周旋中禮,德行然也;言語必以正,非欲以正行爲名故然也,亦以周旋中禮,德言如是也。君子者,順性蹈德,行其禮法,修身以俟命而已。然則堯、舜、禹、湯爲盛德之至,亦不是過也。


渝/梁平姚奎 发表于 2014-6-27 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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