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24:01

广西姚氏宗亲会章程

广西姚氏宗亲会 章程       2014年11月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25:15

广西姚氏宗亲理事会组织架构图
宗亲代表大会

理事会常委会

会长

荣誉会长 顾问委员会


商会 常务副会长 监事会


常务委员

副会长

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理事

会员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9:14

会长外出时,经会长授权代理会长职责,也可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对外联络。(六)副会长第三十六条 副会长由市分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参加常委会的工作决策,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领导地方开展工作。(七)秘书长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职权1)主持本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协助会长检查督促各办事机构工作。3)协助正副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4)经会长同意,有权确定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八)副秘书长第三十八条 由热心姚氏宗亲事业,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宗亲担任。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分管宗亲会各机构及各市分支工作,负责宗亲会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九)理事第三十九条 由各县、区的宗长担任,参加常委扩大会议,完成理事会分派地方的各项工作。四、监事会第四十条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理事会依照本章程及代表大会与常委会的决议开展正常工作。监事会由监事长与若干名监事组成,全部成员由常委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职权1)监督理事会及各办事机构负责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本会重大活动进行监督,可提前常委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可提请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2)监督本会财务运行情况,对财务问题提出质疑并监督改正,问题严重的提请会员代表大会罢免相关人员。3)监督本会各下属分会及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 经费及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会费由常委会具体制定收缴和使用条例)。(二)宗亲及社会各界捐赠。(三)社会资助。(四)本会商务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缴集与使用方案由常委会制定,由理事会执行,由监事会监督。主要用于日常管理、会务活动、修编族谱、奖学助优、扶贫济困、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及其他宗亲活动支出(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量力有序开展)。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3:33

3)审议本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4)审议理事会提出的各种议案。5)决定终止事宜。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常委会第二十三条 常委会由荣誉会长、总顾问、会长、常务副会长(理事机构负责人)、各地市会长、常务委员(入股商会股东)、秘书长组成。会长由上届理事会推荐,经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高票者当选。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三届。常务副会长由当选会长推荐,由常委会三分之二的常委通过者担任。第二十四条 常委会是宗亲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宗亲会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制定各种条例与规定。第二十五条 常委会会议由会长主持,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是宗亲会非常设机构。常委会议由会长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每年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集,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常务委员参加。根据研究问题需要邀请相关名誉会长和顾问出席。重大事项研究召开常委扩大会,扩展到全体理事参加。常委会议形成文件,由会长签发,转相关部门及成员执行。常委会决议只有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否认,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一)会长第二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本会工作。会长工作必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章程和规章确定的范围内开展。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2:28

(二)单位与集体会员第十八条 单位、集体会员由地方根据宗支分布(以自然村、屯和市、镇相对集中的区域为单位)情况,以家庭为单位完整登记会员,并按人数收清会费缴报本会,经本会理事会确认可成为单位、集体会员。第十九条 单位、集体会员一般由县、乡(镇)地方支派的主要负责人作代表,也可由各地方支派指定人做代表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扩大会,对本会工作提出议案,参与本会重要会议表决。第二十条 单位、集体会员代表有义务在地方协助本会开展工作。缴清会费登记确认的单位、集体会员成员,方有权利享受宗亲会的服务与待遇。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其成员一、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5年一届,特殊情况下常委会有权提议提前或延迟不能超过1年。会员代表名额分配由上一届常委会根据各地情况提出方案(第一届由筹备会负责),由地方各宗支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责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27:53

本帖最后由 姚小平 于 2014-12-9 23:29 编辑

第七条 组织开展姚氏文化研究,不定期交流信息,发布研究成果,缔造姚氏精神文化家园。条件成熟时筹划建设广西姚氏大宗祠,祀祭大舜始祖、各支入桂先祖和历代先贤。第八条 促进姚氏宗亲互相往来,方便与异姓兄弟的联系。深入开展宗族文化研究,协助完善各支分谱,条件成熟时编写《广西姚氏大族谱》,形成宗亲的亲情纽带。第九条 建立氏族商会,促进氏族企业及会员间经济协作,整合氏族资源,为会员企业及会员投资合作、洽谈项目提供人员接待、信息咨询、中介代理、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为各级宗亲会的文化发展基金的投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第十条 建立氏族人才信息库,助力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设立奖惩机制,促进姚氏各类人才成长,造就姚氏栋梁,激励氏族整体的进取精神,形成共同发展的推动力。第十一条 统筹设立氏族文化发展公益基金,开展氏族历史文化研究与宣传教育,奖学扶优,敬老助困活动,凝聚宗亲精神。 第三章 宗亲会的组成及其机构 第一节会员(一)个人会员第十二条 凡姚氏宗亲年满18周岁,承认本章程,无违法行为者均可申请加入。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26: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机构名称:广西姚氏宗亲会。第二条 本会由广西姚氏宗亲组成,姚氏宗亲自愿申请加入,不受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限制,属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是宗亲联谊、文化研究、信息共享、商务合作、业务互助及公益活动的平台。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接受国家与地方政府的领导,接受世界姚氏宗亲会和全国姚氏宗亲会的业务指导,开展联谊活动,引导姚氏兄弟与异姓兄弟和睦相处。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弘扬舜帝德治传统,研究姚氏历史文化,光大民族精神;拓展信息交流平台,增进兄弟之间的了解和情谊,增强宗族内部凝聚力;开展商务合作,促进联合拓展,助力宗亲发展;建立奖助机制,培养宗族精英,积聚宗族发展力量。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广西南宁市越秀路7号金盛时代B座1203,1203A号房。电话:07715532012,电子邮箱:2323473864@qq.com。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联系广西境内各个大小姚氏宗支,开展文化寻根活动,搜集整理完善广西姚氏发展资料。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0:58

第十三条 申请入会的宗亲,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根据会员资格(由常委会研究制定)要求审核批准,方为本会个人会员。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根据不同条件,宗亲理事会分级管理。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决议,必须服从理事会的组织和管理。二)踊跃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及会员之间组织的各种有意义活动。三)维护本会的声誉与权益。四)缴交会员费并积极为姚氏公益事业提供捐助。五)宣传本会,向本会反馈信息,提供各类有益资料。第十六条 会员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重大事项有参与权和决策权。三)对本会会务活动有咨询、建议和批评权。四)享受本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与权益。五)有退会自由。第十七条会员退会凡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不遵守本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做出不当行为严重影响本会声誉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经理事会讨论,可以给予警告、批评、通报批评、退会的处理,并由本会将相关情况通报全体会员。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4:55

本帖最后由 姚小平 于 2014-12-9 23:42 编辑

第二十七条会长职权1)召集和主持常委会会议。2)主持开展理事会日常事务工作,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各项决议。3)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各项决议。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5)签发本会重要文件,参与相关重要活动。6)提出本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二)荣誉会长第二十八条 荣誉会长是一项重要的荣誉称号,颁发给为广西姚氏宗亲会的建立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和对国家建设、社会发展作出显著业绩的宗亲。荣誉称号是宗亲会的重要名片,授予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由理事会或各宗支分会推荐,经常委会表决,得到八成以上的常委支持方能通过,授予荣誉会长称号。第二十九条 荣誉会长列席常委会,为宗亲会发展积极建言,不参与表决。(三)顾问第三十条 热心广西姚氏宗亲事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见识的宗亲和各界知名人士,常委会可聘请为顾问,为宗亲会发展建言献策。(四)常委委员第三十一条 广西区内各地市宗亲会会长及捐款伍万元以上宗

姚小平 发表于 2014-12-9 23:37:24

亲,商会股东重要成员,名额由会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确定。股东人数多时,由股东代表大会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确定人数选出代表担任,参与常委会决策。三、理事会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是宗亲会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宗亲会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宗亲会分支机构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负责。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组成领导机构。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基金会、商会、财务部、文化部、公益部,为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职权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决议。2)处理本会日常事务。3)筹备和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者退会。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7)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8)指导市(县、区、乡镇)姚氏宗亲会和联谊会的工作。9)决定其他事项。(五)常务副会长第三十五条 完成会长授权处理的日常事务,分管各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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