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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姚文元--中国政治人物 [打印本页]

作者: 姚尚明    时间: 2009-1-6 11:01
标题: 姚文元--中国政治人物
姚文元(1932年-2005年12月23日),浙江诸暨人,“四人帮”成员之一。曾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1966年-196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69年-1976年)。其父为中国翻译家姚蓬子。; p$ U5 \  T7 b  b0 L) K$ C

' K- l( \3 Z; x5 K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后曾在中国作协、上海市卢湾区委宣传部工作。1955年批判胡风文章《分清是非,划清界限》(《文艺报》1955年1、2期合刊)引起张春桥注意。1965年11月10日在上海《文汇报》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1966年5月10日在《解放日报》、《文汇报》发表《评“三家村”──<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揭开文革大戏的序幕,为文革一系列批判定下基调。此战功成发迹后,从《解放日报》编委一跃而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再跃为 “中央文革小组”成员(1966年),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1967年;参与上海夺权)、中共九届、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宣传组成员。任《红旗》杂志总编、主管意识形态(1970年;接替倒台的陈伯达);参与组织了批林批孔和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是“池恒”等御用写作班子主管。著有《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红旗》杂志1975年第三期)。% l/ O" \2 M; G; `. X( |

* I& t  k8 d7 W8 \* q3 X1976年10月6日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姚文元党籍并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认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以“组织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姚文元辩称,犯有错误或严重错误而非反革命罪行,同林彪及其反革命罪行“挂不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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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姚文元出狱,隐居浙江湖州和上海市,1998年6月,姚文元提出有生之年的两个愿望﹕出版回忆录、重新入党。2001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曾准许姚文元出版近42万字的回忆录,但要送中宣部审核而不准由海外出版。而最终却不了了之,有传因初稿版本审查未获当局通过而未能如愿(有“五不准”批示:不准公开没有解密的党、政、国家机密;不准公开党和国家已故领导人的私人问题;不准公开会引起社会争议、被国际反华势力利用、危害国家声誉的资料;不准公开无法核实真伪的敏感政治问题;不准公开发行)。上海市政府答应每月拨出四千元津贴,改善姚文元夫妇的生活起居。' P2 M7 j0 B. z

' M, x2 J8 h+ u2006年1月6日新华社发出以下不足百字新闻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姚文元因患糖尿病,于2005年12月23日病亡。姚文元,男,74岁,于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6年10月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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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是最后一位逝世的“四人帮”成员。
作者: 姚先登    时间: 2014-8-18 18:40
中国政治风云人物,姚文元,姚家名人!
作者: 姚小平    时间: 2014-8-18 18:53
虽然我是文革中的受害者.我还是认为他是姚家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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