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姓 姚长生
6 S5 I% ^1 V! D' J1948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民盟盟员,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武汉汉剧院教研室副主任,国家一级演员。1963年7月毕业于武汉市戏曲学校后被分配到武汉汉剧院附属实验剧团从事演员工作,1970年调入汉剧院培训班任教练员,院共青团宣委,1974年加月重返汉剧院演出团工作,任演员兼戏曲舞蹈设计,1979年调人“汉剧大师”陈伯华组建的新队工作,后机构调整转剧院一、二、三团,至今任汉剧小生主要演员。1963~1965年在汉剧院实验团任演员,主演过《风仪亭》等剧目;1966~1978年在汉剧院工作,从事舞蹈身段设计编排,《闯王成》等剧,鼓舞、弓舞、剑舞的设计。1970~1974年担任学员的教学与培训工作,主教手眼身步等基本功,1979年至今在汉剧院演出团担任主演,1993年晋升为国家一级演员。主演的剧目有:《吕布与貂蝉》、《三国志》、《辅门射戟》、《樊梨花移山倒海》、《借妻》、《三打平贵》、《三斧头将军》、《逼侄赴科》、《义责王魁》、《临江会》等,其中《狐探》、《临江会》由省、市电视台拍摄成艺术片与汉剧集锦。《二度梅》、《状元媒》拍摄人精品库。先后随团任主演、领衔主演,出访香港、新加坡。曾为董必武、叶剑英、李先念等中央首长演出。1995年戏剧黄金周在武汉举办个人专场演出。自参加工作来,曾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区优秀盟员、局优秀共产党员。是中国戏剧家协会、湖北戏剧家协会、武汉戏剧家协会会员。
" ]9 s3 C; a e) y: z姚成功
+ ]1 K) M! d4 [6 i k. x# c8 Y1950年1月生,湖北襄樊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68年3月~1972年12月在黄冈军分区服役,历任战士、班长、排长;1973年1月~1975年12月在黄梅县武装部任参谋;1976年1月~1978年9月在黄梅县武警中队任队长;1978年10月~1997年5月在黄梅镇政府历任副镇长、镇长;1997年6月至今在黄梅县交通局任党委书记。
5 r2 }0 V8 T$ I' D姚传桐
' i; Z( d0 J/ h R4 I1947年2月生,湖北武汉人,大学文化,中学高级教师,现在黄石市第八中学从事高中化学课教学工作。1968~1970年知青下放黄梅县小池区刘佐公社八一大队插队劳动。1970~1978年在黄石大广山铁矿从事矿工、财会工作。1978~1980年在黄石师院高师班化学系专科学习。1980年至今在黄石八中任高中化学教师(1990~1993年在湖北师院函授学习本科毕业)。1999年1月当选为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0年至今担任高中毕业班教学,成绩突出,所辅导学生在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多人多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省、市一、二、三等奖。教学上积极改革创新,1990年自制教具“电解质导电演示仪”,参加“湖北省第三届自制教具展”获省三等奖;1997年参与研制的“焰色反应演示器”在省教研会组织的实验汇赛上获一等奖。1993年被评为“黄石市优秀教师”。2 g- | G+ H4 T9 o& o( m1 c( J( L! x
姚传志
& j/ B. X, r: J8 h% _& ?( E x1943年3月生,湖北汉阳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级会计师,武汉市第十届人大代表。1964年12月~1970年4月任市财政局监察室、办公室、城建科干部;1970年4月~1975年4月任市无线电标准件厂到股长;1975年4月~1978年10月任市财政局企财处干部;1978年10月~1984年12月任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副处长;1984年12月~1993年4月任市财政局副局长;1993年4月至今任市财政局局长兼党组书记。1995~1997年武汉市财政局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市政府组织的企业评议政府的活动中,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政府部门”之一,1993~1995、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立功单位”称号。1993年主编的《新编企业财务会计实务指导》被评为武汉市1993~1995年度社会科研成果二等奖并公开出版。1995年主持研究了财政部重点调研课题“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被评为武汉市社会科研成果一等奖,财政部部级调研课题一等奖,并被《经济研究》刊登,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撰了《武汉财政史料专集》。1996年主持研究完成了“1996年武汉市财政收支平衡方针设计及对策研究”和“武汉市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对策研究”两个一级重点调研课题,其中收支平行课题被全国权威性的杂志《地方财政》采用。1997年主持“武汉市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成因”获武汉市综合经济调研成果一等奖。1998年主持研究了《1998年武汉市财源建设们研报告》,被编人《武汉市1999年经济预测蓝皮书》,公开出版。多次被评为局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93~199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市政府目标管理优胜责任人;1998年被评为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人。
/ ]( V% ` I4 |7 A/ d8 J# D姚海燕' _0 F9 ]- y3 {" i# ]. w& k+ M. {
女,1976年3月生,湖北宜城人,中专文化,湖北省宜城市龙头小学教导主任。1998年12月当选为宜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8月中师毕业后被分配到龙头小学任教,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工作,努力钻研教材,大胆尝试讲公开课、观摩课,执教的《蝙蝠和雷达》一课,被市教委领导誉为“教坛新秀”。同时,作为班主任,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带头向这些学生捐款,使他们重返校园,如谭永虎同学就是被资助的其中一名。另外,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利用课余时间组建起歌咏队、书法、绘画、演讲等兴趣小组,并且开展得有声有色。导演的舞蹈《摇泺》获校唯一的特等奖,1997年元旦演讲赛上,该班四人囊括了一、二等奖,她个人也获得了1997年香港回归演讲一等奖。由于各方面成绩比较优秀,1998年被鄢城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
7 ]5 I; j: Z6 T姚家强. \/ ]' t0 y3 ?, ^% I
1954年2月生,湖北襄樊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入党,经济师,现任襄樊市禁城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区委委员,襄城区第一、二届人大代表。1973年2月高中毕业后在国营庞公拖拉机站历任保管员、生产调度员、副站长、党支部委员;1979年8月任庞公公社农机管理站副站长,兼管公社的村办企业;1984年2月任郊区政府办副主任(正科级);1985年9月在襄樊市于校学习,同年湖北电大“汉语文学”专业毕业。1987年9月任郊区计划委员会主枉、党组书记;1993年9月任郊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1996年4月至今任襄城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他勤奋敬业,办事公道;能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带领全工会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齐心协力,佳绩共创”,在工会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工会被襄樊市总工会授予“襄樊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识大体,顾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先后于1995年被区委授予“双文明先进个人”称号,199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形象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 U! F3 N/ x* s' o姚家勤
R k, z& V. a4 [ s+ ~ y# @1954年12月生,中共党员,湖北襄樊人,大专文化,襄樊市禁城区余家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处主任,襄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兼余家湖人大活动小组组长。1974年12月参军在部队服役,1980年3月转业在原襄樊市庞公公社机关工作;1984年1月在郊区政府机关工作;1988年8月任郊区政府行管科副科长;1990年10月任郊区植溪乡政府副乡长,分管经济工作;1993年9月任郊区庭公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1996年5月,任襄城区余家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1997年12月任余家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兼余家湖人大联络处主任;1998年11月至今主持余家湖办事处党政全面工作。他坚持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和依靠一班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主持工作以来,积极转变角色,找路子、抓票子、搞协调、强作风、保稳定、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分管的余家湖福利院被市政府授予“先进农村福利院”称号,被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会评为“残疾人之家”,办事处同时被市政府命名为“五保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全优街道”,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被省综治委评为先进单位。他为人正派,廉洁奉公,识大体,顾大局,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群众称他为“公仆书记”。
3 p) r( K9 V# G3 \5 a5 Y姚立法 1958年1月生,湖北潜江人,大专文化,中学一级教师。1976年11月~1978年在原游江县国营蚌湖林场工作;1980年7月~1982年6月在原武汉空军部队农场子弟学校教书;1982年6月~1983年12月在西藏格尔木一中教书;1986年7月至今在潜江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工作。1987~1998年连续四届当选为市(县级)人大代表,于1998年11月获1706票由非正式候选人而当选,当选后,每年用文字材料向选区全体选民汇报代表工作。姚启义1972年10月生,中专文化,丹江口市淮河镇总后36ll工厂技术员。1995年3月~1996年3月在总后3611厂三车间当工人(见习),1996年4月~1997年4月在该车间任技术员,1997年5月~1998年9月在该厂产品所任技术员,1998年至今任现职。他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工厂改革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工厂的决定、决议。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深入车间、班组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疑难问题,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做每项工作,都能做到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处处以身作则,乐于吃苦,勇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以厂为家,不分分外分内,利用业余时间出板报、写报道,参加工作时间虽不长,但多次被工厂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7 J! K: U5 p) h
姚仁安
" t/ J) t0 I! Q$ D/ C( \( }5 _1952年1月生,湖北随州人,研究生,中共党员,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副研究员。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毕业于中国社料院法学系研究生班(函授)。1968年9月在随州市安居区星范中学任教;1972年1月在随州市师范学校学习;1973年1月任随州市安居前进公社中学教师;1974年12月任随州市安居法庭干部;1975年12月任襄阳地区法院干部、刑审庭审判员;1981年2月任襄阳地区司法局副科长,期间1983年2月参加省司法干部“王长”学习班学习4个月31983年8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学习;1986年1月枉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1987年3月任副县级审判员;1987年9月任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其间1989年9月~1990年7月在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94年4月任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5月任党组书记。是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9年1月当选为襄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j3 v4 n/ ?3 }9 u姚述林 1958年5月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陈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81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仙桃市陈场区杨场乡乡长、党委书记,陈场区委副书记,谢场乡人民政府乡长、镇党委副书记等职,陈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曾当选为中共仙桃市第一、三、四次党代会代表,曾任仙桃市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1998年当选为市第五届人大代表。1997年荣获“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996年获“湖北省鱼鸭套养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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