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祭祀中的等级制,清朝政府就有明确的法规。它的品官家庙之礼是: 一至三品官员的家庙,中堂五间,台阶三级,东西两庑各三间,中门外设南门,左右两边各设侧门; 四至七品官的家庙,中堂三间,台阶三级,两庑各一间; 八九品官的家庙,中堂亦为三间,但台阶仅有一级,没有两庑,只有一个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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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模不同,特别是庙堂,间数不一,台阶不等,一看家庙式样,就可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官僚家族的,其主人的身分也即显示出来。祭祀物品也视官阶而异,清朝定制,: 三品以上官祭祖用羊一豕一,每案置俎二、 二、敦二、 六、豆六; 四至七品官用特系,祭器为俎一、 四、豆四; 八品以下官用豕肩,不特杀,祭器为俎一、 二、豆二。四品以下官祭器 、敦同于三品以上官。 祭毕会食,三品以上官僚之家,每祭必举行,四品至七品官在春秋两次祭祖时举行,八品以下官只在春祭后会餐一次。 庙堂、祭品、祭器、食 都不一样,品官家庙礼法中等级制度何其森严。官方如此,民间当然效尤,何况许多宗族中有官僚成员,他们必然要把官场中的祭祖形式搬过来,既显示望族的地位,又用以区分族人,给高贵者在宗族中以特殊的地位。 祭祀分等级,存在于宗族和全社会,使等级制从各个方面渗透到民间,可见封建等级制是社会的基本制度,影响社会成员的生活至为深广。 ; L9 ?6 G+ i1 C% G- k' i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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