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069 天 连续签到: 29 天 [LV.Master]三朝元老
|
6#

楼主 |
发表于 2012-6-12 10:48:05
|
只看该作者
刘伶
9 N: F+ K) I _0 {7 [2 B 刘伶刘伶,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市)人。"竹林七贤"之一,擅长喝酒和品酒。魏末,曾为建威参军。晋武帝泰始初,召对策问,强调无为而治,遂被黜免。他反对司马氏的黑暗统治和虚伪礼教。为避免政治迫害,遂嗜酒佯狂,任性放浪。一次有客来访,他不穿衣服。客责问他,他说:"我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何入我裤中?"他这种放荡不羁的行为表现出对名教礼法的否定。唯著〈酒德颂〉一篇。
- P, o. q1 @9 B! [ 他身高仅一公尺四十,不仅人矮小,而且容貌极其丑陋。但是他的性情豪迈,胸襟开阔,不拘小节。平常不滥与人交往,沉默寡言,对人情世事一点都不关心,只有和阮籍、嵇康很投机,遇上了便有说有笑,因此也加入了七贤的行列。2 t" |. T1 M3 c1 H
他在官职方面,做到建威参军。据说在泰始年间,他初上意见书,主张"无为而化"之说,却被斥为无益之策。当时同辈们都得到高第官位,只有他被罢了官。罢了官以後的刘伶,更是日日"醉乡路稳宜频到",终于嗜酒寿终。反而在那文人动辄被杀的乱世得以苟全性命而寿终,也可谓"不幸中之大幸"了。2 @, R3 n5 n, [7 C
《晋书》本传记载说,他经常乘鹿车,手裏抱著一壶酒,命仆人提著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并说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由此可见。
( r* j& F& z* W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镇上的人吵架,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挥拳就要打他,刘伶却很镇定从容地说:"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对方听了,笑了起来,终于把拳头放了下来。
( l. o' E/ m1 x @" ^7 y) c& |( l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醀然已醉矣。(有一次,他的酒病又发作得很厉害,要求妻子拿酒,他的妻子哭著把剩馀的酒洒在地上,又摔破了酒瓶子,涕泗纵横地劝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请你一定要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必须在神明前发誓,才能戒得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他的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来祝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结果又喝得大醉了。)
6 q/ Z$ H2 v3 _$ u0 G" N* ` 从这骗取酒肉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他滑稽多智、放荡不羁的一面。不但是人,就连鬼神也不放在眼中。关于喝酒,竹林七贤裏的每一个人都喜欢喝酒,但刘伶却独以酒而闻名,可见他的酒量之多。他的喝酒,或许同阮籍一样,是因为受逼于黑暗的政治,污浊的社会,但他确能沉醉在酒乡的混沌世界中,不像阮籍、嵇康是充满著愤懑之心的,阮籍甚至还在酒后吐了血。他喝酒的方式也是极其豪迈的。伴随著狂饮而来的,自然是行为上的放荡。
0 N; |+ n/ l+ ] 刘伶是个醉鬼,他的思想接近庄子。刘伶经常湎沉湎于酒中,无视礼仪,任性胡为。从嵇康、阮籍那裏学到一些皮毛,放荡荒唐、玩世不恭者有之,学识胆量皆无,终日醉醺醺。他好赤裸身体,时常在家裏脱光了衣服饮酒。
! M; U/ _/ K( {; @, a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何为入我褌中?』”(客人进屋找他,假如有人来讥讽他,刘伶大言不惭,他就傲然地说道:“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内是我的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裏来?”)此外他更将这种境地,表现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酒德颂》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