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云谱--姚网专业修家谱,姚家修谱找姚网

姚氏宗亲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中华姚网扫黑除恶倡议书
姚网网训,与家人共勉姚网建设捐助,宗亲合力助姚网姚网建站宗旨及姚网使命
文明姚网“九不发”中华姚氏十大人文精神姚家修谱,找姚网第五届姚商会于平公故里成功召开
查看: 73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舜帝中和传统的三个向度 ——兼论通往和谐的进路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三品御史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27 00:4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姚家修谱找姚网

亲爱的宗亲,注册并登录姚网后才可以发帖,才可以结交更多姚氏宗亲。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舜帝中和传统的三个向度
——兼论通往和谐的进路
王田葵 何红斌
中国是一个以共和、中和、和谐、太和为理想的民族。“和”的理念、“和”的价值理想历久不衰,无处不在。从农家的“家和万事兴”,到故宫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从老妪能详的“天时地利人和”、“和为贵”,到国与国之间的“协和万邦”、“世界和平”等。中和之道不仅内化为中华民族思维源头,也因其海纳百川般的包容性使中华民族文化得以延续而不被灭绝,它能够融合各种外来文化却不会被外来文化所吞噬。
《易传·系辞传》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易经》编纂者在卦序上,经过周密运思所要表明的是,事物经过刚柔、阖辟、阴阳矛盾融突的变革,从而达到中和,并使其发展通达恒久。可见,“中和”也是中华易文化传统最基本的价值取向。
中和文化就是和谐文化。其本质是中和与变易,和言其体,变言其用。前者以《中庸》为代表,后者以《易经》、《易传》为代表。由殷周时期的《易经》所奠定,经由战国时期的《易传》而形成的易文化传统中有所表述,而以《中庸》集其大成。孔子说:“舜其大智也与!舜好问而好察尔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1]舜帝“用其中于民”,是涵盖于本体论与形式之中(实践之中)的观念,是我们把握舜帝中和之道的关键所在。
“中和”有和谐、协调、和合的意思。作为中华文化传统的中和传统是一个价值传统。它既具有理想价值,又具有实践价值。它涵盖了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的融突,又涵盖了个人、家庭、国家、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融突,同时也涵盖了普遍理性与特殊情感价值状态的融突。中和是这三者价值导向的理想状态。这就是中和哲学的性质。
中和哲学涵盖范畴有三个维度:中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家庭、民族、国家、社会)、人的身心(灵与肉)三个维度。社会的真正和谐,必须是三个维度的和谐。
中和哲学的内涵有三个向度:一是中和哲学的核心思想是多元相关联事物的共通性。所谓共通性就是成就多元差异之融突和生生。简言之,多元对象差异性的有序只能由“通”而不是由“同”来达成。忽略差异性的“同”,必然因普遍性道德原则的一元独尊而丧失和谐。二是中和哲学的基础是多元相关联事物个性的独立性。它是成就万有差异之融突和生生的前提。换言之,只有保持对象个体分位的独立性,而不是人为否定、忽略这种个体独立性,中和才有可能。三是中和哲学实现的条件是多元相关联事物的差序化。万有之差异而有序如何实现呢?儒家认为必须靠礼的节制。中和的实现、贯通需要法度。作为社会的人,因其情发应物,则必有偏蔽。人或以己强加于人,或曲己以奉人,矫己以逐物,故由之失其序而乖其性。在确保第一、二个基本点的前提下如何实现个体差异之融通和生生呢?在古代提出了礼乐之“节”,在现代则需要“制度”之“节”(规范)。只有“节”才会有序。有序方可“保合太和”。由此可见,“不诚无物”,不序无和。
《中庸》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一直是学人争论的话题。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
其一,子思作《中庸》。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认为是“子思作《中庸》”。司马迁认为孔子的孙子子思为确保孔子思想真实性,弘扬孔子思想而作《中庸》。这一观点被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和宋代理学家朱熹所赞同。朱熹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2
其二,非子思所作。宋代欧阳修认为《中庸》的作者不可能是子思。因为《中庸》所提倡的“自明诚”、“自诚明”与孔子“必学而后成”是矛盾的。若子思作《中庸》,必不会与孔子真义相冲突。清代学者崔述所持观点与欧阳修大同小异。他提出三条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说:“孔子、孟子之言皆平实切于日用,无高深广远之言。《中庸》独探赜索隐,欲极微妙之致,与孔、孟之言皆不类,其可疑一也。《论语》之文简而明,《孟子》之文曲而尽。《论语》者,有子、曾子门人所记,正与子思同时,何以《中庸》之文独繁而晦,上去《论语》绝迹,下犹不逮孟子?其可疑二也。‘在下位’以下十六句见于孟子,其文小异,说者谓子思传之孟子者……孟子述孔子之言皆称‘孔子曰’,又不当掠之为己语也,其可疑三也。由是观之,《中庸》必非子思所作。”[3]崔述认为是“宗子思者”所作。
其三,部分是子思所作,部分是战国秦汉之际儒家增益而成。持此论者以现代学者蒋伯潜、冯友兰先生为代表。蒋认为《中庸》大部分为子思作品,后一部分大约成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4]。冯友兰也认为,“《中庸》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之言,所说乃秦统一中国后之景象;《中庸》又有‘载华岳不重’之言,亦似非鲁人之语;且所论命、性、诚、明诸点,皆较《孟子》为详明,似就孟子之学说,加以发挥者。则此篇又似秦汉时孟子一派的儒者所作。”[5]冯先生的结论是,《中庸》二十章之前似出于子思之手,而其余章节为秦汉之际学者所发挥添加。
从以上各观点来看,第三种观点比较符合实际。《中庸》成书之时间似乎可以确定为战国后期或秦汉之际,最后成书时间在汉代。对此,王杰先生列举的三条理由是较为全面合理的[6]。
《中庸》开篇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7
《中庸》这句话是全书的纲领,也是中和之基本精神。如何解释前人多有争议。
中庸之道除了与“善”的关系外,还有与“性”的关系。中庸一方面是本体,指人透过知识与宇宙来了解自己,即由自我的知识的反省,真正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另一方面是实践仁道。前者为用之“中”,后者为中之“用”。中庸的中,就是使中能应用在生活之中。宇宙本体观的中和过程必须有益于人的生存和行为,这就是最初的“善”。乾元是人自身创造力的原动力。《易传·系辞上传》:“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创造原动力之乾元与善如何关联呢,当我们读到《易传·文言传》时,才知道道义存在于本体实在之中,即存在于元、亨、利、贞之中。人在创造过程中,依据元、亨、利、贞的内在力量,思维到善这一道德品质的基础和源泉,孟子将之归结为仁、义、礼、智四德。这样,原始本体论之宇宙论就与支撑和谐化创造过程的“善”联系起来了。在比较《性自命出》与《中庸》之后,将东汉郑玄的“五行”说和朱熹的“五常”说加以梳理,许抗生先生作了这样的解释:“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即是说,在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未发时,情处于不偏不倚的‘中’态,这就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是天生的,天赋予人的,所以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是说遵循着这个性而行,这就是‘道’。遵循性而行,也就是遵循着中道而行,所以这个‘道’就是指的中道(中庸之道)。这个‘中道’是须臾不能离的(‘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离开了中道就会走偏出错。因此,《中庸》第二章紧接着就讲‘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朱熹在此注说:‘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而处中也。’(《中庸章句》)君子随时随地都能处中,小人则不能,‘小人而无忌惮也’。至于‘修道之谓教’,则是对一般人说的,进修中庸之道还得靠道德的教化才成。如何教化呢?《中庸》说:‘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修中庸之道还须有仁爱的思想,所以要进行仁爱的思想教育。但圣人与一般人不同,他能‘率性’而行,做到‘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
关于中与和的关系,他接着说:“‘中’其实已经包含有‘和’。正如朱熹所说:‘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中庸》的意思是,只要按照中道去行,不偏不倚,保持中正,喜怒哀乐之情发出来就能皆中节,‘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可见,和是中的结果,由‘中’才能达到‘和’。中是天下之大本,和是天下之达道,所以《中庸》首章的最后结论是:‘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从而把中和之道提到宇宙的根本法则的高度。”[8]许先生解释十分透彻。
《礼运·大同》里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中国普遍和谐理想的集中展现。春秋战国时期是百家争鸣的轴心时代,涌现了大批思想家。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思维定式,寻找着人的理想人格追求之路和实现社会和谐之“道”。
中和哲学博大精深,却并不玄奥。笔者将从文献中对“中”与“和”的含义进行梳理,然后从中和哲学内涵的几个基本点演绎出“中和”之义理,从而透显其现代价值。
社会学和哲学之中和观来源于“中庸”。“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而作为一种道德范畴和哲学思想,则由来已久。《尚书》云:“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歼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9]顾颉刚先生将这段话译为:“你们应当各把自己的心放得中正,跟了我一同打算!倘有不道德的人乱作胡为,不肯恭奉上帝以及为非作歹,劫夺行路的,我就要把他们杀戮了,绝灭了,不使得他们恶劣的种子遗留一个在这个新邑之内!”[10]这是盘庚决定迁都时的一段训词。在这里,盘庚将“中”当做做人的一种道德,一种向民众提出的道德要求。周公则明确提出“中德”的观念,要求于统治者本身:“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11]这是周公告诫康叔的一段话。大意是说:你如果能经常反省,力行中正之德,那么你将能保住权位,得到饮食醉饱。上述两个“中”,具体内容虽然不一样,但其基本含义却是相同的,都为不偏不倚的意思。
甲骨文和金文的“中”字,或以战阵中的旗帜,标志,中心之义,或测量日影,标志时间之义。空间和时间结合起来,便有了中正的含义,从而也具有道德的含义。
《易经》“中”字凡13处,如“中吉”,处中则吉,这便是“中和”的观念。至于《泰》、《复》、《益》、《夬》等卦中出现的“中行”概念,也体现了中道的意义,对于后来各学派的价值取向产生了深远影响。可见,“中”的观念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已在《易经》中表现得很明晰了。庞朴先生对此作过详细分析,他说:“易有八卦,两两相重,而得六十四卦,卦各六爻。第二、第五两爻,是原八卦的中爻。中爻的爻辞,在一般情况下,多是吉利的;除非有其他因素的破坏。这便是尚中观念。”[12]卦序含有矛盾对立的思想,是大多数研究《易经》者的共同看法。开头一组两卦是乾与坤,表明阴阳对立,奇偶对立开始。中间经过六十卦的反复变化,或者说经历了所有可能形式的矛盾融突,最后以既济与未济两卦结束了整个行程。“这结尾的两卦,从图像上看,正好是开头两卦的交互错综,参和统一;或者说,是乾、坤两卦各以己之所有,济对方之无,各以己之所过,济对方之不及。故取名曰济,济也是成,是整个过程的终了和完成;济还是通过,由此岸到达彼岸。故用以命名后一组卦象。《易经》编纂者在卦序上的这一伎俩,看来是明白而又自觉的。他显然是想用卦象和卦名来表明,由对立开始的过程,必以对立的参和和调剂而结束。这种参和,也正是中,是动态的中,简言之曰和。”[13
此外,在《诗》、《书》、《礼》、《春秋》等经典中,“中”字也多次出现。以《书》为例,今、古文《尚书》合观,“中”字凡49见。其中如:“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尔克允观省,作稽中德”;“咸庶中正”等,多是从中直、中正、中德等道德意义上使用“中”。儒家将“中”、“中行”为高尚、正直之德视为处事、从政的道德准则。如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14]孟子很理解孔子,他说:“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15]荀子对“中”作了道德哲学的界说。他说:“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夫是之谓中事。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事行失中谓之奸事,知说失中谓之奸道。”[16
道家以“中道”释为事物的普遍法则,例如老子说:“道中(冲),而用之或不盈”;“万物负阴抱阳,中(冲)气以为和”,故应谨守中道。庄子也倡“环中之道”,认为执其环中,就可应无穷之变。譬如养生处世,他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7]人背脊之经络为督脉,“缘督”即是循中道。
《尚书·吕刑》在谈到执法时,也强调一个中字,有“惟良折狱,罔非在中”等。如何方能执法能尚中,即能恰如其罪呢?《吕刑》说:“民之乱(治)也,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公正地而不徇私地听取对立的申诉,便能做到“中”。又例如,御夫驾马的技艺若到了“中”的境界,则堪称绝技了。《诗经》(逸诗)曰:“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取予不疑。”[18]马本刚,辔本柔,有如乾之与坤,御夫的精湛技艺,表现在能使刚者不刚,柔者不柔,使刚柔结合起来,调剂起来。御马如此,统治一个国家亦如此,一个贤明的统治者能在治国上守中道,方能刚柔相济,“志气麃麃,取予不疑”。
“中”既然是一个哲学的概念,它所适用的范畴自然无所不包,例如,“中”用之于刑则强调执法需守一个中字。《尚书·立政》记周公曰:“兹式(法)有慎,以刑用中罚。”又例如,烹调和演奏音乐也是如此。《左传·昭公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声亦如味……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所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水火、盐梅相统一而有和羹,大小、清浊之相济而得和声。“因此,和与中,不仅是善,不仅是真,而且也是美。这个美,不仅悦耳娱目,且可以‘平心’,因而又能促进善和真。真可谓:中和之用大矣哉!”[19
“中”的含义复杂也体现在词性上,成中英先生指出“我们必须明白,‘中’这个字,可以为名词、动词和形容词”[20]。名词的中,指本体之中;动词的中,即达到目标的中,中就是切合既定价值目标的活动;形容词的中,指合于中道的行为属性。
上述尚中观念几乎涵盖一切事物。将中道哲理化,并使之成为统领一切事物发展进路者,孔子也。《论语》所载孔子的中庸,正是中和观念的逻辑发展。其最大的发展处,是提出了一个“庸”字。这个“庸”,有三重含义,恰好展示了“中道”的三个特征。由此三个特征,则中之大用才能真正引领一切,落到实处。其一为用,体现了中道的实践性。《礼记·中庸》所说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便是。郑玄注《礼记》,于《中庸》篇解题说:“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据《释文》及《正义》引)因此,中庸就是用中,就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自觉地用中来处理一切,它不同于老子的用“弱”和商韩的用“强”。
其二为“常”,体现了中道不变之普遍性。中道不变之道,是为之“常”,它是绝对的,不是可有可无的。郑玄注《礼记·中庸》“君子中庸”章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二程说:“不易之谓庸”,“庸者,天下之定理”[21]。这些解释,是符合中庸原意的。当然,庸字固然是“用”,然而是用其所当用,不是乱用。“用”得好不好,这是对中道的理解水平问题。但儒家强调的是,中道不是他们主观设定的,而是本之于常的。即是说,用中没商量,不凭自己喜欢与否,而应作为常道,作为普遍存在的规律来遵守。
其三为“平常”,体现了中道的普通性。中道不是玄之又玄的道理,而是见之于平常百姓日用之中,感之于百姓交往语言之中。朱熹注《中庸》,曾三次指出过这一点,并且说,中庸之为德,“亦人所同得,初无难事”。将庸字作平常讲,并非自朱熹始。《荀子·王制》里,有“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不待教而化”句,不仅解庸字为平常,而且在连同中字一起,都解作平常无奇了。当然,荀子的中庸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中庸。何晏注《论语》“中庸之为德也”章:“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所谓可常行,自有平常,通常的意思。《礼记·中庸》篇里,有“极高明而道中庸”一句,谓由中庸以达到高明,这个中庸,就是平常、普普通通的意思。尽管人们把中庸说成是高不可攀的至德,而孔子的原意,是认为民可以常行中庸的。在儒家眼中,中庸既是“不能期月守”的至德,又是“造端乎夫妇”(《中庸》)的平常之德。这种中道观是一种辩证的中道观。
总之,执两用中,用中为常道,中和可常行这三层意思,彰显了中道的实践性,普遍性和普通性,这三层互相关联的特征,就是儒家赋予“中庸”的全部含义。
关于“和”,在《易经》中多有提及。在古文字里,“和”有两种写法,一种是从禾声的“龢”,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是指从三孔(或六孔、七孔)定音编管内吹奏出来的标准乐曲,以便调和各种音响;另一种是从口禾声的“和”或“咊”字,最早见于金文。其本义是指声音相和,音韵和谐。如“中孚”卦之九二爻辞说:“鸣鹤有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意谓鹤与其偶相互唱和,和乐相处。《易传》亦有多处直述到“和”。如《系辞下传》:“《复》,和而至”,“《履》以和行”;《说卦传》:“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文言传》:“利者,义之和也”;《彖传·乾》:“保合太和,乃利贞”;《彖传·咸》:“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彖传·夬》:“健而说,决而和”;《象传·兑》:“和兑之吉,行未疑也”;《象传·中孚》:“其子和之,中心愿也”;等等。此处之太和、和平、和兑(悦),都是“和”范畴的经典表述。至于其他原典,论“和”之处亦不少。今古文《尚书》中,论“和”凡44处,且多是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如“克敬于和”、“协和天下”、“协和万邦”、“咸和万民”、“尔惟和哉”等。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咸以“以德和民”作为重要的治国之道。然则从哲学范畴的高度论“和”,当是先见于《国语·郑语》所载西周末年史伯对郑桓公的一段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故王者居九罚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正如罗炽先生所述:“这是一段以‘和’‘同’论政的政治哲学。史伯指出,周幽王政治腐败,重小人而远贤人,去和而取同,必致灭亡。他认为‘和’是将相关联的事物协调平衡,使之有机结合,不断产生新的事物,反之便会‘不继’。五行相生,五味相和,六律相调,以至于成人、修心、育德、治国,莫不如此。史伯的这段话深含了治国的辩证法。”[22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齐国晏婴发表过“和”的观念。他指出:“和如羹焉。”像烹调师烧菜,将各种佐料进行调剂使之味道适中,以喻“和”的本质是事物之间有机融合,相互渗透,来说明好的君臣关系,亦如烹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这是说明,君臣之间不同政见(可与否)的存在是正常的。两者若能相互否定,相辅相成,整个社会就会实现“民无争心”,政治和谐。反之,举国上下,只有一个君主的声音,如“琴瑟之专一”,那就不和谐了。晏婴讲的是和而不同的观点。
孔子论“和”说过一段有名的话:“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23]他不仅将能否取和而去同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一项标准,更重要的是将“和”与“中庸”结合起来理解。他喜欢韶乐而厌恶郑声,就是因为韶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24]。如前所说,他用了一个“庸”字来全面说明中和的观念,诸如:“君子贞而不谅”;“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25]“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26]一句话,守中庸才能“和”。
道家论“和”,常与论“气”相结合,老子认为“和”乃阴阳二气之中和;至和的状态如同婴儿、赤子、大朴未亏,二气未失衡。懂得“和”,才懂得常然之道,入“知常曰明”。人若能调平阴阳之气,悟得长生久视(益生)之道,真正做到塞兑、闭门、挫锐、解纷,不受外物及各种社会矛盾的影响和干扰,玄同万物,泯灭亲疏、利害、贵贱,就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此后,庄子的生命哲学,黄老道家,更进一步提出了“太和”的范畴,认为阴阳二气相激荡、倚伏、缊一体便是“太和”,便是万有化生之渊源。罗炽先生在梳理中和文化演绎之后总括说:“此说从见存典籍来看,自战国‘楚简’、《吕氏》、《内经》、汉代之《淮南》以及主张独尊儒术的《春秋繁露》,自认‘合于黄老之论’的《论衡》,都可见相关论述,延及北宋之横渠、明清之船山,可谓影响深远。这其间所延续的,实际上是一条《易》之中和文化传统之链。而佛教之‘中观’学说亦与之相映成趣,相辅而相成。”[27]罗炽先生的归结是全面而符合实际的。
中华民族是一个以中和、和谐为贵的民族。它既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也是民族的价值理想。宇宙万物自性差异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起来呢?那就是中和之道。《易·乾·彖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易经》这段议论提出了中和之最理想状态——“太和”。这种状态之出现,是从万物生成和性命差异性之通而无隔的角度提出来的,它是儒学“和”观念的最经典表达之一。《彖传》言“保合太和,乃利贞”,朱熹这样解释:“天之生物,莫不各有躯壳。如人之有体,果实之有皮核,有个躯壳保合以全之。能保合,则真性常存,生生不穷……能保合矣,全其大和之性,则可利贞。”[28]宇宙万物,皆有形躯,而其自性之真,必由内在地保全此“太和”方可臻于完成。朱子的解释也可从《乾卦》卦辞“乾,元亨利贞”中寻绎到此义。注家习称“元亨利贞”为四德。《易传》以“乾元统天”和“坤元顺承天”来揭橥宇宙万物之创始与生成的内容,可以说,这元字已贯通和统括“元亨利贞”四德为一内在的整体。李景林先生总结说:“我们看《乾·彖传》言万物自性成就,‘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皆统括于‘乾元’而言。《乾·彖传》未言‘亨’。注家或以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属诸亨,以足四德之数。我认为似不必如此拘泥。我们细绎《乾·彖传》所论,其言乾道生物,有总有别:总言之,是讲万物的始与成,而以‘乾元’统之;分言之,则以‘乾道’言其始,而以‘太和’要其终。拘泥于分别四德,反觉支离而不得要领。这样看来,作为存在之终成的‘保合太和,乃利贞’,亦必然包括于此‘乾元’而构成万物个性成就的内在基础。”“由此可见,‘和’与万物的自性差异,乃宇宙存在之相互缘生,互证互体的两个方面;由此所成之宇宙万物差异、有序、互通而和谐的整体性的存在境域,即‘太和’。”[29
“中”与“和”既紧密相连又有区别。“中”是“大本”,和是“达道”。中道是求和谐的不易之道,其基本特征是“用”“常”和“平常”;“和”即是一个中道推行的过程,也是中道推行、致用、致曲的结果,其最理想境域是“太和”。不循中道不可以达到“和”,故而中和构成不可分割的哲学概念。它要表明的要旨是,用中道方能使世界万物自性差异有序、互通而和谐。
/ e$ z. `- J) ?( o7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签到天数: 2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三品御史

2#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41:30 | 只看该作者

! b2 C6 H; V- |1 k' a, @. {8 z/ W" V4 e/ o

( c% M5 [9 V9 J" c
8 W# n: H' E1 a* B9 J, C中和哲学的内涵有三个向度,这三个向度建基于中庸忠恕、中正、时中三原则上。
1 A$ }+ x# R! a* l其一,中和哲学的核心思想是多元相关联事物的共通性。共通性是中恕原则的具体实现。所谓共通性,就是成就多元差异之融突和生生。简言之,多元对差异性的有序只能由“通”而不是由“同”来达成。忽略差异性的“同”,必然因普遍性道德原则的一元独尊而丧失和谐。8 n: d, _+ y; b5 ~6 v) h, y/ [" o* B. Y) Y
中和哲学的核心思想体现在如何处理“和”与“同”的关系问题上。儒家的“中和”主张的是“通”,而不是“同”。具体地说,就是拒斥平均化和同质化。所谓平均化是指抽象原则的一元化,即无差异的抽象的普遍伦理原则的一元化,如墨家“兼爱”观中的利人利己之“公利”;所谓“同质化”,指个体差异性的泯灭,如“兼爱”中的无个体差异性的抽象的“私爱”。不断超越当下存在而趋向不同层级的普遍性,这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前提。人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着个性与普遍性的矛盾。“人的存在面临着两种普遍性:共同性和共通性。暂时性地搁置或忽略差异,而达成某种共同性和一致性,这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存在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是,一个单纯的私人性和一个完全脱离个性差异的共同性,都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不具有真实性的意义。人类本真的生命情态,是‘通’而不是‘同’。或者说,社会生活中那个‘同’的层面源出于作为人类本真生命情态之‘通’性,因而这‘同’亦只有建基于后者,才能获得真实性的意义。”[30]
5 n* q6 K* i' q7 Z, F6 ~' W社会的和谐不可能“同”一于抽象的一元化原则来达成,也不可能靠泯灭个体差异性而达成,而是靠“以他平他”来达成。孔子对“和”与“同”作了严格的区分。他以此判别“君子”和“小人”。墨子也主张“和合”,他认为家庭父子兄弟离散不能和合,天下百姓相亏害不能和合,社会动乱的原因就在于不能“兼相爱”。但“和”的思想却与儒家截然不同。孟子对杨、墨进行了严厉批评,也是缘于二者的判别。《孟子·滕文公下》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用“禽兽”来评价杨子的“为我”和墨子的“兼爱”,可见批评之严厉。杨子的观点暂且不说,就儒墨两家的“和”与“同”的观点作个比较,也许对于判分两种“和”的观念颇有助益。墨家的“兼爱”,如孟子所指出的是指“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观念。墨子“天下之人皆相爱”的观念虽然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但一俟当成“天下之治道”[31],便不可避免成为“同而不和”之道。何以如此呢?因为这个观念一方面构建一个无差异性的普遍原则,即抽象的“公利”,另一方面,又提出一个抽象的功利性的“私爱”。这种“兼爱”观,不仅仅是一种乌托邦观念,而且以对天子之爱而要求人人都同乎上,更是一种可怕的理念。儒家批评墨家,要点在“无分”和“无别”上。墨子在社会观上主张“尚同”,“以上同而不下比”或“尚同乎天子”的方式,来“一同天下之义”[32]。得出的是一个极权专制主义的结论。8 M8 H% w# M) }  a2 }0 h
忠恕原则就是反身而诚,推己及人,以自我的处境求得普遍的原则。儒家的“仁”,作为普遍性原则,提倡的是个体差异性的完成和自身敞开所达成的互通。忠恕之道正是这种精神的集中体现。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由自己的意愿推及人,以达人我、物我之一体贯通。即使人有良好的动机,如墨子既利人又利己的动机,也不可以以己之愿“同”他人之愿,将己之所欲强加于他人、他物。而所谓“立人”、“达人”,亦只能物各付物,因任他人、他物之性、之时、之宜而顺应成就之。可见,儒家所说的中和,是一种于物则因物之性而物各付物的诚明精神,于人则任他人之性而“以他平他”的平等精神。与此同时,这差异分位限制性的“通”,同时又使个体实现精神的超越,使之内在地敞开一个世界与他人的世界相融通,而实现个体精神的和谐。
  }2 f9 f- h- k实在说,“仁”也是一种抽象性的价值原则。儒家“仁”的和谐观与墨家“兼爱”的和谐观的区别在于前者“尚通”,后者“尚同”。宋儒提出“理一而分殊”来理解“仁”的和谐精神是十分准确的。朱熹强调理气之合,试图避免以全体为主的绝对主义观点,对于这两种关系,朱熹进一步说:“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则其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不有圣贤者出,孰能舍其异而反其同哉。《西铭》之作,意盖如此。程子以为理一而分殊,可谓一言以蔽之矣。盖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之类,无物不然,所谓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33]朱熹认为天地间存在作为全体性的理,但这种全体性必须由乾坤、男女等个体之间相互交感而生成。乾坤、男女等各个体是通过与他者互相感应,以他平他的方式而化生万物,达成宇宙万物的和合共生的,这就是全体性。朱熹认为,天下没有一个不具有全体性的个体,也没有一个不是有个体性的全体。换言之,宇宙全体性和谐共生的达成,是以大小、亲疏等至于十百千万的差别性为前提的。因此,朱熹说:“圣人孰能舍其异而反其同哉?”“理一”是天地之间的全体性,“分殊”就是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万物自性差异有序、互通而和谐,是“通”而非“同”。
5 E- q) f- g  I“墨子虽亦言‘和合’,但其义要在同上息争,与儒家‘和’、‘太和’的观念的命义根本不同。儒家严格区别‘仁’与‘兼爱’,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儒学对平均化的‘同’或形式化普遍主义外在强制之坚决拒斥的态度。这是我们理解儒学‘和’或‘太和’观念所必须注意的一个关键点。”[34]1 j8 ?$ W; R* p
“中和”与“同”是相反的概念,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是能否实现“中和”目标的关键。《国语·郑语》所说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禅同,尽乃弃矣”。孔子强调拒斥“同”才能真正“和”,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实生物”,强调新生事物的化生是多元和合。“和”的方式是“以他平他”,即事物多元要素之间的融合、冲突是必然的。“他”与“他”者之间关系的和谐,首先应承认他者的存在,尊重他者的个性,将他者与他者及与己者看成是平等互尊,互利的关系。因相异而融合,由和合而生生新的事物,这就是“以他平他谓之和”,“和实生物,同而不继”的意思。
1 [% C* V7 s* v2 d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同”:一种是乌托邦的“同”,称之为“大同”。20世纪的历史证明,“大同”是一种理想主义,以“大同”名义强制推行于社会,仍然会带来可怕的灾难。“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治理国家中,舜帝尊崇“和而不同”而达到了“太和”之境,就是“大同”。他行中和之大道,首先是承认不同,不仅于此,他能将天下不同的人团结、融合在一起,由不同而能“大同”。这是一种“无同有同”,不同而至大同之“同”。正因为他能自觉做到这一点,才掌握了宽与严、武与文、公与私、法治与德治之间的中和、平衡、互动之道,以天下为公,实行禅让制,最终能“成天下之大功”,达到“大同”的“太和”境域。由此可见,非强制的理想主义“大同”应是“和而不同”。另一种是专制独裁之“同”,即“小人之同”。这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同”。这种“同”无“和”的可能性。例如,与尧舜相反,周幽王不能以中和的思想来治理国家,用“同”弃和,以天下为私,结果社会动乱,民不聊生。所以说,“不同”是走向“中和”之境域的前提,舍此,不可能有“中和”的局面出现。  A) y; r; y; ]* @5 I
任何秩序都是在矛盾和差异中达成的,个体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中和观主张用“通”来协调,而小人主张用“同”来“同质化”。“同质化”必然将斗争绝对化,“文革”时期人们将“斗争”解释为“辩证法”,“斗争”被片面地夸大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动力和源泉,“斗争”成了万能的武器,乃至被宣扬为无产阶级的阶级特性和品格。在阶级斗争被万能化的年代,人们的思维定式被训练成“单向度的”,即肯定“这个”,就必须消灭“那个”;这部分人绝对正确,那部分人绝对反动等;此外,“同”的一元化者在处理事物关系上,将“抓主要矛盾”绝对化。人们在面对任何一个复杂事物时,只要抓住了“主要矛盾”这个“纲”,就能使其他非主要矛盾迎刃而解。这种二元对立的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与“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毫无共通之处。说它是一种“小人之同”的思想也许更为准确。这种思想对实现和谐社会的危害是不言自明的。“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经济建设抓得比较好、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法制建设这些方面抓得比较差,造成经济与政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社会的畸形发展的不平衡乃至脱节,在实践中暴露的这些问题,从哲学的层面看,都是违背“和而不同”的和谐之道的结果。
+ y! h7 T- Y% F# M2 f+ ~4 q其二,中和哲学的基础是多元相关联事物个性的独立性。它是成就万物差异之融突和生生的前提。独立性是中庸中正原则的具体实现。从普遍性的中道的实现来讲,中就是正。换言之,只有确保对象分位的独立性,中和才有可能。中和哲学的前提是个体事物独特性,个体人格的充分自由的保留和发展。在人的存在意义上,儒家强调人格独立性的价值。朱子于《论语·子路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章下注云:“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尹氏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35]朱子从人格的角度讲了两个方面:小人之“同”,是曲己从人,已失却人格的独立性。“阿比之意”就是这个意思;君子则“无乖戾之心”,所以君子能“和”。但对于后一点解释得更透彻的是《礼记·中庸》记孔子答子路问“强”,其中有“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的话,正可用来解释“君子和而不同”。其关键处有二:一方面君子有独立的人格,不为外在环境所左右,能够做到“不同”,“不流”,“不倚”。另一方面,君子之所以“和”,因其“尚义”,小人之所以“同”,因其“尚利”。
6 l4 e" X. ]' z3 o" `儒家的“和”是一种追求独立人格之“和”。在儒家经典中,这“正”、“独”与“诚”往往相关联。《大学》:“身有所忿怀,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说明了“正”的重要性。“正”的行为当然是要先“有诸己,而有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一个人有独立自主的理想,有知识的引导,就是得其“正”,也就是得其“中”,得其“独”。《礼记·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而能化。”《荀子·不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独”指人格的内在化和个性化。《礼记·中庸》:“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上述这些话表明了“独”与“诚”的关系,人的内在性、个体性与超越性的“道”之间,具有相通的本原一体性。. S) u" |: |$ V" k* s
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多倾向感性化和情欲化,在价值原则上则是实用主义和相对主义。“时下年轻人在追求自己的‘个性’时,恰恰由于这种生存的感性化,反而多为流俗的时尚所左右,而屏蔽了‘自我’的立场,缺失了第一人称的判断作用。”[36]这种情况说明,现代人仍然需要一个自我转化、创造的人格修养历程,这是一个“诚中形外”的历程,就是诚、独、形、著、明、动、变、化的历程。像古代君子那样经历这样一个历程,就能“和而不流”,“独立而不倚”,使“道”转化为个体实存,实现精神的和谐。5 m6 m8 P' y1 J  k
其三,中和哲学实现的条件是确保多元相关联事物的差序化。从内容看,差序化的核心在于是否以自由平等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人作为“类”的存在,每个人是平等的,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被尊重。儒家的中和观是以个体人的不自由、不平等为原则的,和谐社会的建立只能是一种理想或意识形态说词。现代化社会人权的政治表现是民主,它的法律表现是法治,法治即是社会关系的差序化。民主不是“民同”(财产绝对平均),而是承认社会的人是有差别的。首先,在人权上必须通过自由原则确保对个人自由的充分保障和尊重,这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其次,通过平等原则铲除观念上和制度上对人权实行差别或歧视的土壤,这是社会和谐的又一基本条件。因此,现代和谐社会的差序化,就是在充分确保人权、人的自由的条件下的差序化。
  q8 P4 {! q1 X3 U从形式上看,中和哲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诸多不可或缺的哲学资源,例如“时中”、“节”、“权”等。% a. \/ E( k. n! F& ?; b, y; v
差序化是中庸时中原则的具体实现。《中庸》说:“君子而时中。”“时”就是“时而后言”、“乐而后笑”、“义然后取”中的适时举止,即依据对事物的了解,在适当的时候采取适当的行为,使自我与真实世界实现理想的和谐。万物之差异而有序该如何实现呢?儒家认为必须靠礼的“节”。“节”的最理想把握就是“时中”。“时”就是切合实际,使主观与客观为之协调。《论语·学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M+ H& Q$ f! N2 j, c
这里讲的是“节”、“发而皆中节”、“以礼节之”与“和”的关系问题。“节”讲的就是差序化原理。有子讲“礼之用,和为贵”,以“礼”与“和”对举。《易·系辞传下》言“履和而至”,“履以和行”。韩康伯注:“履者,礼也。”也是以“和”为礼之效、礼之用。“太和”是礼之用的极致。
$ h+ T( H2 u+ {: M. r“节”是一种区分差序化的方式。礼之节是对人的行为而言。但在儒家看来,人应事接物的活动,皆根源于“情”。所以,王阳明论学时说:“天下事虽万变,吾所以应之不出乎喜怒哀乐四者。此为为学之要。”[37]1 ?6 V" t) C; R) U
儒家认为礼乐皆来源于情。二者有不同的功能。《礼记·乐记》:“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祀乐之说管乎人情矣。”又:“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的作用为区别等差而使之有序。有区别,有等差,才能有序,这就叫“差序”。乐的作用在直接感动人情,“反(返)情以和其志”,以达到中和之德。乐与和二者的关系是,乐之所以“和”,乃因其内在地拥有礼之节文;礼之所以“节”,亦因其贯注于“情”而有“和”之效。故礼乐之义,乃互成而有。若偏执一隅,则皆流岩而失其真[38]。
7 ?; D6 M3 r% G, t: c7 F7 ~5 q除了“节”之外,“权”也是一种区分差序化的方式。如果说,“节”是对礼的差序化的处理方式,那么,“权”是对多重个体差序化的处理方式。进而言之,凡是在德治领域存在对立的两极之间,还有一个彼此之间双向的互动的领域。这种领域用两分法是无法解释的。中和之道是三分法之道,而不是二分法之道。“所谓三分法,在承认两极是真实的同时,更指出,由于两极的互动,在两极之间,必存一种或种种兼具两极性质和色调(也可以说是不具两极性质和色调)的中间实在;从静态的二分观点来看,它们常被看成是不稳定的乃至不真实的,有时叫做动摇的、暂存的、折中的、妥协的以及诸于此类的种种否定性规定;但是不管怎么贬低它,它仍然存在着,而且是真实的。”[39]例如,在忧与乐的两极,还有一种更为理想的圆融。这种忧乐的圆融才是儒家人格的中和境界。又例如,《尚书·尧典》曰:“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直而温,宽而栗”,同于“九德”。“九德”的“刚而塞”,着眼于其不足,以塞济之;“命夔”的“刚而无虐”,着眼于其过,以无虐泄之。“简而无傲”,以无傲禁其过等。0 K0 _& g" A6 ^. j% o0 g
在形式上,执两用中不是固定僵化的。它可以而且应该“与时屈伸”。荀子说:“与时屈伸,柔从若蒲苇,非慑怯也;刚强猛毅,靡所不信(伸),非骄暴也;义以应变,知当曲直故也。《诗》曰:“‘左之左之,君之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此言君子能以义屈信,变应故也。”[40]这段话与一般追求随时随地的“中”不同,荀子提出了允许一定时间段上,此一时“柔从若蒲苇”,彼一时“刚强无不信”。也就是说,在特定时段上,允许流于一偏,或柔或刚,或左或右。这样的“彼一时,此一时也”[41]的做法,在儒家看来,不是背离了中和之道,而是更灵活的中和之道。从时间和过程的全体看,这也是执两用中。这其实是讲用中得注重一个“权”字,作为动词的“中”,就是能达到目标,切合既定的价值,这也可以理解为“度”,即事物的既定的或理想的状态的把握。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42]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唐棣之华,偏其反而。’”[43]庞朴先生指出:“这种不泥于一时之执中,似乎‘偏其反而’的中庸形式,正是达到了‘权’的境界的中庸形式,它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44]在治国上,这种形式的执中同样能达到和谐的境界,“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45]。“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正是以和。”[46]政之和,不一定表现在每一个时段都是“布政优优”上,也可以表现为不同时间的一张一弛,一宽一猛上。
" G& l( g& Y7 z2 F儒学所言“中和”的基本精神,讲的就是在人性或个体人格实现的前提下达成物我、天人合一的“太和”之境的问题。进入“太和”境域须拒斥一元化和同质化两种“同”,由礼之节,分之“权”的差序化为中介,达成“通”与“独”,多元互动的和合状态。
; E8 m& L5 d* r" @  x, Z总之,中和是天人和一的修身之道,即通过“至诚”而实现“与天地参”;中和也是德治的最高境界,达到中和之境的德政,才是“天人合一”的德政;就美学上看,中和包含了内容与形式,自然与人文的和谐统一,中和是至美追求之道……可见,“致中和”的内涵极其丰富和深广。和谐作为一种美的境界,实际上也就是人生的理想。人是唯一能将自身和自然区分开来并形成社会的动物。其他动物不存在同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人是目的”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人类面临最基本的矛盾即人同对象的矛盾,对象包括自然和社会。和谐是人类的理想。
8 s) J! U2 g+ \. |" `' o1 Y0 y从宇宙自然到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普遍实在来看,和谐是一种关系的极为深刻、伟大并有着永恒生命力的理念。天体运行有序,四季交替,寒热转换;海洋陆地,各得其优;山川万物,彼此相依……这是宇宙的和谐。人体四肢,配搭天成;经络脏腑,各具功能。身心融合、浑然一体,这是人自身的和谐。和谐乃宇宙之根本,它流布宇宙自然,贯穿人文世界。
: Q( P, R: s/ r# L2 x纵观中外历史,人们不难发现,凡是专制、极权政治制度,说到底都是“同而不和”的制度。不管以一人、一教、一派或一党的名义出现,都会将一己之抽象的道德原则“一同天下之义”。尽管这类强制性道德宏大叙事多么美妙动人,其动机多么富有欺骗性,但结果无不从取消社会成员个体分位的差异始,而至各级官员公开践踏人权,扼杀公正止。“瞒和骗,借浮华新词将真隐;利如权,托文武之道尽谋私”正是这种社会的真实写照。更为可怕的是,这种制度本身缺少“以他平他”的机制,也就必然失去制度更生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先生在他辞世的前夕,曾发出“革命尚未成功”的悔恨之叹。后来的历史证明,民主政治制度的确“尚未成功”,其具体表现为:“有人民而无民主,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律而无法治,有自主而无自由。”这“四无”的状态,假以时日,便至“薄劣充宫阙,高明弃敝屣”,贪腐横流,民怨鼎沸,和谐还有可能吗?宪政民主的社会制度则与此相反。它是“和而不同”的制度。在这里,民权民生被视为真正的“天理”,公平正义被当做政府能力的试金石;在这里,社会处于矛盾相对的、动态平衡状态,如阴阳之缊,如日月之谐行;在这里,纵使一时矛盾发展到尖锐程度,也会因民众之参与和自身“以他平他”之生生能力而不失时机的变革和求通,从而营造出新的和谐状态。+ S$ p: w$ [" S$ l. s) W" n0 W
当今,人类已进入全球化时代,从整体而言,今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和大气温室效应的破坏,乃是一种人类中心论,即以人之价值强加于物,而不能以物或自然本有之性来成就它,由之必然给生态平衡造成破坏,严重损坏人类生存的环境。就人类社会而言,今日的专制独裁政体或原教旨主义,对内常以一派、一教或一党之意识而“同”之,统治天下;对外则以种族国家、宗教之个性差异之绝对化,宣扬价值原则的相对主义,拒绝人类普适性的价值观,企图以极权专制和恐怖暴力宰制天下,由之而出现世界性恐怖破坏频仍,民族国家内部离乱汹汹。究其原因,皆因其违背了“中和”之理念。可见,中和之道对于世界文化和各国社会健康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 w$ G! `* z+ r

! v! Y; |( r! j# C7 |% B1 M; o* {! Z! s3 W: \

+ x+ X% y7 h3 w( i. n从社会政治形上学看,传统的中和文化是一种社会理想文化。我们不妨以人为中心,对和谐分成三个维度,它们是人与人、人的身心、人与自然的和谐。笔者将中国主流和谐之道称之为三重和谐体系。9 _8 N( e" m; @3 v+ s/ H3 f, j4 `
事物之间要和谐,必须既有分立又有联结。分立是客观存在,联结靠机制和秩序。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在分立中的联结,个体与群体、此方与彼方;分立而不对立,不同而能融合。一方企图消灭另一方还能和谐吗?- s9 z. q  \$ |. K6 @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g1 _" L, F$ H8 o0 C' a( M. Y6 u) Q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种“乐感文化”。《荀子》和《乐记》对“礼”、“乐”二者的区分作了很简明的说明。“恭敬,礼也;调和,乐也。”[47]《礼记·乐记》:“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又:“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由此可见,礼乐都是统摄人情的。乐乃直接缘情而有,其作用亦在直接感动人情。“反(返)情以和其志”,以达于中和之德。更重要的是,礼乐被提到了天地的高度,“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48]乐之所以“和”,乃因其内在地拥有礼之节文;礼之节,亦因其贯注于“情”而有“和”之效。故礼乐之义,乃互成而有。儒家从舜帝礼乐创造中看到了礼乐相配,德法相济,规范与和美相生的人神和合,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 W' A0 v! i) N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天人合德的社会。儒家和道家赋予“天”的内涵尽管有所区别,但将中和规范为天人合一于德的价值目标则是共同的,从而形成了天人合一的本原性中和观念。自虞舜被尧帝选为继承人之后,“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49]“类”,即类祭,祭祀名称之一。“肆类于上帝”,意思是遂按类祭祭祀天。在尧舜时代,“天”就是上帝,是最高的人格神。“天生丞民,有物有则;人之秉彝,好是懿德。”[50]天能赏善罚恶,济困扶危,是最高的道德楷模。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孟子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唯曰其助上帝宠之。”因此他主张“修身以事天”,“行法以俟命”,天人合德于“诚”。董仲舒顺应当时天人之学的思潮,提出“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的论题,从而构建了一套屈民申君,屈君尊天的天人合德学说。
- T5 r6 B. ^- ?: X8 X( R, O. H- ~6 r道家则称天是与人相对应的自然界,道为天地自然的本质,天之道无为而自然,最公正无私,所谓“天道无私,常与善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51]因此,人之道应“法自然”,与天地合德。庄子说,得道之人应该以造物者为友,“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以天待人,不以人入天”;“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正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老庄这些话,说的是人应与天和谐相处,人应“去智与故,循天之理”,“虚无恬淡,乃合天德”。
6 v% y: R7 S1 @5 B, y" u第二,人与人的和谐。6 A" h8 N7 I+ U" {* A
在舜帝时代,德与法、礼与乐是紧密相连,二者和而不分的。《尚书·尧典》记载帝舜让乐官对未冠青少年(胄子)进行乐教。“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段话的意思是:帝舜说:夔啊!我命你担任乐官,对未冠者进行乐教。你去告诉他们,正直而温和,宽弘而坚栗,刚毅而不虐害,简约而无傲慢也。要懂得诗所以言其志也,歌所以咏其言也。依其所咏以定五声,而以六律六吕和之。这样,八音和谐,不使失其次也,则神与人皆因此可以和谐。舜帝是在讲乐,也是在讲德。他以讲乐来讲品德,又以说德性来说乐美。提出了善的德与美的乐是一种分立中的调和艺术。这种分立双方的对立统一,就德性而言构成了人格美,就其乐的演奏而言构成了乐感之美,双方异曲而同工,分立而同道。这道就是和谐之道,中和之道。舜帝讲人事的德性修养和乐感培养,关注的是这个“道”——中和之道:一是天命(神)和人事(人)的分立和谐;二是一与多的分立和谐;三是动与静,变与不变的分立和谐。如此三个和谐都实现了,才叫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6 _! ]" A& N/ d) [8 A+ q5 b% k就人与人的关系范畴看,又可分为人伦关系,即人与家庭(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要能和谐,关键在于孝道的推行,像舜帝那样,纵然父亲、后母对他百般迫害仍坚守孝道如初,仍“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其孝道为千古人伦之范。他登上帝位后,命契做司徒,到四方传播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能在天下实行起来,则人伦关系自然就可以和谐了。
: X6 y( b4 d7 D, x! `$ @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与人关系的重要方面。这种关系,儒家率以“仁”来表述。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其核心是仁、义、礼、智、信诸项。因后面会论及,此处不再赘述。
4 `7 L/ M5 Q7 Y( H9 P5 e第三,人的身心的和谐。3 N0 ^# M7 U  Y1 d8 a$ d3 E# F
儒道诸家都强调身心和谐,即身体与精神、外在与内在、价值预期与行为方式之间实现和谐和统一。经典儒学中的“身”,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治身”和“修身”。治身重视形体实在与感性外化,修身关注的是内在心性。
* Y/ j" \& K% V+ @人首先是自然人,然后才是社会化的人。人由自然人向社会化的人的过渡,就要学习社会的道德规范。因此,道德最初或多或少是外在于个人的,是社会强加给个人或作为风俗习惯灌输给个人的。道德的这种社会制约力要想有效发挥作用与效能,就必须内化为个人的要求,个人把道德当做一种生活需要,一种自己的东西,形成一种道德自觉,在理学家那里就叫不同层次的“良知”。理学高扬人的道德良知,挺立人的道德主体性,而不再一味跪拜于外在道德楷模(圣人)和死记道德教条(经典)。
8 z& n+ K! z$ ]  x- j/ D6 P王阳明的“致良和”学说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他认为,道德法则如果见诸行为,只能依靠对念虑之微的省察克治,即一种深刻的自我反省和高度的道德自律。良知本体原是光明圆融的,若有“私意安排”,则必遭劳扰。因此,为学功夫,“须教他省察克治……无事时,将好色、好货、好名等私欲逐一追究搜寻出来,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复起,方始为快”。
9 ?+ a5 x. V# ]& \) [: {! p“良知”确保性情和谐,而信、诚、敬则是实现性情和谐的修养路径。一是“民无信不立”。除了伦理学上的信任含义,儒学的“信”还包含本体论的内涵。人有信仰,活着就有精神支柱。朱熹说:“民无食必死,然死者人之所必不免。无信则虽生而无以自立,不若死之为安。故宁死而不失信于民,使民亦宁死而不失信于我也。”[52]不难设想,统治者用瞒和骗的方式将一己之愿强加于民,将虚假的观念瞒骗于民,而能做到“不失信于民”的。人有所信,才有所敬、有所畏,才谈得上道德自律。只有到了这个时候,道德、秩序和制度文明才获得可靠的生存基础。二是“不诚无物”。诚,真实无妄,对自身真诚和对万物真诚才是建构性情和谐,身心和谐的坚实基础。每一个存在物只要回到自身本性的真实,也就可以通达于天下一切物的本性真实。“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53]三是“敬事上帝”。先秦文献中的“上帝”就是“天”。“敬事上帝”,人才能“配天其泽”。人不可能胜天,人与自然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其所以错误,归因于对天的失敬。儒家从“敬事上帝”至“天人合一”观,都是现代人值得借鉴的普世价值。《论语·先进》记孔子听了曾点谈话后说“吾与点也”。“曾点之学”就是中国人文精神中的乐感文化。而“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54],“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犹未免为乡人也”[55]以及先天下之忧而忧等,这是君子的内圣外王之“忧”。当然,一般人都有外感的忧,即物质之忧。一般人忧患于“贫”,而君子忧于“道”,“君子忧道不忧贫”。中国文化因为有了忧乐圆融,天人合一观,才顺利迎接外来的佛学。一个人性情中自觉追求忧乐圆融,就获得了人生的天地气象,即一种融合了道义、人伦与自然万物的日用实践与生活情态。正如庞朴先生所说,忧乐圆融是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作为文化传统,铸就了我们民族的基本性格;它在各个不同时代有其不同的变异,呈现为不同的时代精神。但到近代以前,变化是不大的。时至今日,它正迎接着新的挑战。我们相信,正是圆融本身,可以促使它不泥于一曲,不止于故步,不扬彼抑此,不厚古薄今;可以保证它取长补短而不崇洋媚外,革故鼎新而不妄自菲薄,适应时代而不数典忘祖,认同自己而不唯我独尊”[56]。: I0 M( c  S! F8 ~- b  d
3 d& C9 ]9 }. z( ?/ U6 h
道德良知反映理学家们排除欲望、情感、思维、气质种种因素,独以仁爱本性作为人类精神的本质。其目的是以人性作为生存意义的基础,建构一套指导人们走向精神高尚的生活道路的哲学。同时,人性的普遍必然性保证了他的意义哲学的普遍有效性,人性与天理一样,“性者,人之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57]。身心合一之人性跨越了历史时空,超乎阶层和文化,它不为舜存,不为桀亡,无论上智下愚,男女老幼,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个体生命之中,只要去认识,践履它,生命崇高的终极意义就能够得以实现。所以,在评价人的行为时,最根本的标准是观察行为的内在动机,而不是外在表现;在推行道德效能时,最根本的转变是观察道德良知的转变,而不仅仅是道德言行的转变。理学的“良知”论在现代道德建设中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现代社会一样存在这种现象:法律不能拯救“不自救”之人,道德也不能拯救“不自救”的人。8 t0 p* q# B, n) C# G

; _% }- _) q/ _+ e- e. B) ?
. _2 K# K3 s. Z: ~: ` ( f, A9 m9 U: P. r2 \: Y
注释:
! m( v: b% y. n4 c[1]《中庸》第六章。
) Z: T  K5 X$ L[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1 i# @6 ]* }! f" A[3]《崔东壁遗书·洙泗考信录·余录》卷三。
0 S" L# E. p7 N, L/ @! m[4]蒋伯潜:《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36页。6 N( Y7 z! |9 ?8 b, o, T7 r
[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61年,第477页。7 n8 o( G( _# ]8 D9 `
[6]王杰:《儒家文化的人学视野》,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第250页。
! l* n7 ^* Y4 T( ^  S[7]《中庸》第一章。
, Z" B' m- [: x  o: H[8]许抗生:《〈性自命出〉、〈中庸〉、〈孟子〉思想的比较研究》,《孔子研究》2002年第1期。
6 Y5 R  ^* P# F, g% X/ }[9]《尚书·盘庚中》。
1 u" I  U: F+ G. B2 e5 l) J[10]《古史辨》第二册。
& J9 a8 d* C! p& O[11]《尚书·酒诰》。
0 H8 y5 a% V" J  B! Q+ J[12][13]《庞朴学术文化随笔·中庸平议》,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第5页。
3 c2 C6 v/ ~( I$ p[14][23]《论语·子路》。; s' J( N6 R; Y% G4 o5 F
[15]《孟子·尽心下》。6 Y, l9 _% q* x" I- s, t
[16]《荀子·儒效》。+ |2 e9 K( W0 _' u8 r) ~7 A
[17]《庄子·养生主》。
! g+ c" i" r. w4 e& A[18]《逸周书·太子晋》。7 Y6 P8 v( x1 W6 d, u
[19]《庞朴学术文化随笔·中庸平议》,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第7页。
* X" `0 \  N6 F: q6 E9 \+ q4 a1 r[20][美]成中英:《合外内之道——儒家哲学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21页。
& K! y" |: L, U( m[21]《河南程氏遗书·第七》。
4 y, ?& e6 L# J, t5 E" q[22][27]罗炽:《中和文化论纲》,《江汉论坛》2007年第2期。( d/ R/ N& D* |. c! O" n, P
[24]《论语·八佾》。5 N0 B' [! [3 w" c. r2 U/ Z* n* q
[25]《论语·卫灵公》。
$ b; j* m0 ]6 z& ?$ P+ g" i8 u[26]《论语·尧曰》。6 t! [% K* u. v8 P
[28]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0年,第1701页。
8 I  z/ `5 R9 T[29][30][34][36][38]李景林:《差序格局与“太和”理念》,《江汉论坛》2007年第2期。
/ `, B& c" c7 o8 [[31]《墨子·兼爱中》。% A) ^; M$ Q3 M
[32]《墨子·尚同》。, p7 R* E& t6 U) M
[33]《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 u, o) o% Q4 B! }[3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卷七。4 i# w' g4 E+ t; N  L$ b
[37]《王阳明全集》卷四。2 K$ @5 E1 k1 C+ \9 k3 P0 P
[39]《庞朴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第68页。
) H; W+ [) f" q* S[40]《荀子·不苟》。
7 E# P2 O3 N, |- @/ s[41]《孟子·公孙丑下》。7 k; ~7 g0 \& h/ _
[42]《孟子·尽心上》。9 a% x0 {  H+ Y* ?! S  C
[43]《论语·泰伯》。% P: [, a6 D, Z: P
[44]《庞朴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第17页。
2 c" ?+ e+ S, _8 u' z3 B[45]《礼记·杂记下》。
+ M3 ^# K7 k% c( B& Z[46]《左传·昭公二十年》。
4 p* p# v# u: P6 W( t[47]《荀子·臣道》。
* _1 A- y/ f/ p5 X8 Q" L1 I[48]《乐记》。
& W  Q& s/ g' Q. c% l[49]《今文尚书·舜典》。" w8 N5 C% v0 X: N% E: L3 f" B
[50]《诗·大雅·烝民》。( Z# L( ^7 Q; J1 P% l+ I0 e# R
[51]《老子》。% k# @8 y+ Y$ \+ z" T" b, I
[5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颜渊》。
6 r6 M( }) I1 O' m: H; j# l[53]《中庸》。, }4 D7 r/ y/ b1 F. e
[54]《论语·述而》。( A# N& t( h# F4 I
[55]《孟子·离娄下》。
% y9 r9 A4 C& g( \[56]《庞朴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第83页。
) j; I7 S* R7 c) ~: Y/ [2 f[57]朱熹:《论语集注》卷三。
! |! j  g1 w" \! _3 n# B; {/ I% Y : I6 M$ O* N& S  p" X  X
(选自《舜文化论文集》第一辑,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8 A4 l. I& V4 d6 _. l% k! s

签到天数: 88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一品大学士

3#
发表于 2014-5-27 01:12: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斌哥的心血,坐上沙发再慢慢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手机版|Archiver|姚网--姚氏宗亲网上寻根与交流平台 ( 粤ICP备10011825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77号

GMT+8, 2025-8-29 20:2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