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继禹位”新解 按照《史记》和《孟子》等文献的记载,舜的晚年曾经“荐禹于天,为嗣”。舜死之后,禹仿效舜的做法,“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但是,由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结合“舜逼禹”等其他文献来考虑,其后面所折射的,是“有虞”和“有夏”两大部族为争夺部落联合体最高领导权而进行的斗争,昭示着“有虞”在衰落的趋势中尽管竭力抑制“有夏”兴起,却终于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的过程[19]。 禹在我国上古历史中,是“英雄时代”一位最伟大的英雄。传说他曾受尧之命,继父之志,治理“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的滔滔洪水,“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力道,陂九泽,度九山”。终于制服洪水,“众民乃定,万国为治”。禹也因此而“声教讫于四海”,在众部族中享有极高的威望[20]。 文献典籍中,关于禹的活动的记载很多。如《墨子·非攻》说:“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禹既已克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置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国语·鲁语下》说:“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左传·哀公七年》说:“禹既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越传》说:“禹到大越,上苗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山海经·海外北经》说:“禹杀相柳……乃以为众帝之台。”这里所谓的“诸侯”、“万国”,除了禹所属部落联合体中的众多部落之外,还有原本并不属于禹所在部落联合体的许多其他部族邦国。他们之所以前来对禹表示服从,有的是为禹的德行所感召,有的是被禹的威势所慑服。据《国语·鲁语》记载,禹在会稽大会诸侯的时候,防风氏部落的首领迟到,就被禹杀戮。由此不难看出:禹的确具有很大的、远远超过尧舜的个人权威。 禹虽有远高于尧、舜的个人权威,然而根据文献记载,禹在继舜为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之后,仅仅十年便“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而绝不像尧、舜那样,动辄执政八九十年。 这种差异说明了什么呢?无它,只能说明关于禹在位的记载与尧、舜在位的记载不同,它不是神化了的传说,而是真实可信的记录。这反映出在司马迁当时看到的材料里,禹以前的情况只存在模糊的传说,而禹以后的历史则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 《史记》之中,关于夏、商代系的记载是十分明确的。当商代的历史由于地下甲骨文的发掘而成为信史以后,有些学者据此推测《史记》所载夏代的世系同样也是真实可信的。我赞同这样的认识,而且认为:尧、舜、禹在位年数的巨大差异,恰恰可以作为夏代世系可靠的有力佐证。所以,就文献中记载的上古“帝王”代系传承的真实性而言,禹是一个关键的分野。禹以前的代系传承,如黄帝传颛顼、颛顼传帝喾之类,直至尧、舜时期,每一个传说的人物其实都代表着一个部族执掌部落联合体最高权力的时代,这些时代一般来讲都不仅止于一代人的时间。禹以后的每一位人物则是真实的个人。从这个意义来讲,我们可以说:禹以前属于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其主要的人物传承和活动归属都模糊不清。禹以后则进入基本可靠的信史时代,虽然像在位年数及传承关系等具体细节仍不明[21],但大致轮廓已清晰可见。 禹作为时代分野的关键人物,古人早有认识,近代直至今天的学者也仍对此加以强调。 古人的认识是以禹之前后的时代作为“大同”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分界。这也就是《礼记·礼运》所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为大同。”“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所以,在古人眼里,禹是作为“小康”时代的第一人而存在的。 而在近现代的学者们看来,由禹开创的夏王朝,表明了中国古代社会由前国家时代进入了国家时代,由野蛮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据文献说,禹晚年时,曾仿照尧、舜的故事,“以天下授益”,但是“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故而威望明显不足;而禹子启则在禹的刻意培植下,早已执掌了部落联合体的实际权力。其情况即如《战国策·燕策一》所说:“禹授益,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益也。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由此而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王朝夏代。 禹的确是我国上古历史中一个伟大的人物,是“英雄时代”一位杰出的英雄。但是,是否可以认为从禹的时代开始,我国古代社会就由前国家时代进入了国家时代,尽管这样的认识久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似乎已是无可争议的定论,然而只要深入思考便不难发现其中未必没有疑点。因为这一认识主要是建立在以启代禹作为“世袭制”取代“选举制”的开端的基础上的。无论是古人所说的由“大同”进入“小康”,还是现代学者所说的由前国家时代进入国家时代,其实讲的都是同一回事。但正如本文前面所分析的,我们已知在尧舜时代已经存在着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世袭制,那么不言而喻,启代禹这一事实本身显然并不具有“家天下”的重要意义。而一旦我们抛开了这一点去认识夏初的历史,便会发现禹、启时代其实仍然属于部落联合体的时代,尽管这时已经到了部落联合体时代的末期。同时也会明白:启代禹的艰难过程本身其实并不如有的学者所说,具有“僭取”战胜“反僭取”的特殊意义,而只能反映出有夏部族的实力尚不够强大,甚至在姒姓部族之中也并不具有无争议的地位。 禹的部族本为姒姓部族中的一支。按照《史记·夏本纪》记载,姒姓部族当时势力很大,包括“有夏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等,禹属于其中的有夏氏[22]。从文献中隐约透露的情况看,我们相信:有夏氏部族在姒姓部族中很可能并不是最强大的一个部族,或虽然曾是最强大的部族但后来地位有所下降。特别是鲧的被杀,暗示着有夏氏和禹的家族在这场与有虞氏的斗争中曾经大伤元气。由于禹的个人威信,以及他后来继舜而成为酋邦的最高首领,有夏氏部族也随之兴盛,成为姒姓部族中迅速崛起的强支。但这种迅速崛起的“暴发”地位很可能并没有得到所有姒姓部族的认可。所以,在禹去世以后,当禹的儿子启“即天子之位”时,姒姓部族中的另一强支有扈氏便出来挑战启的地位[23]。于是,两个同姓强族之间便在甘地(今陕西户县西南)激战。据《尚书·甘誓》记载,夏王启在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之前,曾历数有扈氏的罪状,声称是“天用剿绝其命”,而自己则是“恭行天之罚”,即秉承神的意旨讨伐有扈氏[24]。启必须用神的意旨来对抗同姓部族的反对,恰恰说明虽然禹由于个人的巨大功绩和威望而获得代表姒姓部族出任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权力,但是否应当由禹的家族垄断这一权力,却受到同姓的其他强宗大族的质疑。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启的时代仍然属于部落联合体时代的末期。 启受到有扈氏的反对是同姓部族的反对,这一点已往多被忽视了[25],而这恰恰是具有关键意义的。在前国家时期,血缘纽带是人们社会联系的基础。在一个大的部落联合体之内,具有血缘纽带的部族一般都是关系最为密切的部族。特别是在尧舜时期,已经存在由最强大的部落中的最显赫的家族世袭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惯例,那么何以“启即禹位”并未被异姓部族所反对,反而却受到了同姓部族的激烈攻击呢?答案应当是明确的。 启受到的反对不是来自异姓部族,而是同姓部族,这恰恰告诉我们:这场斗争的性质不是所谓“僭取与反僭取”或“新的王权与旧的氏族制度”之争,而是谁代表姒姓部族出任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位置之争。古人认为有扈氏是“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淮南子·齐俗训》);今人认为有扈氏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妄图维护过时的氏族制度”;其实都不相干。 三、从“太康失国”到“少康中兴” 传统社会的古人和近现代的学者之所以把夏代作为“家天下”和“国家时期”的开始,主要是由于禹以前时期史料的匮乏,使人们误以为尧舜禹之间的“禅让”是个人的行为,故有以“禹传位于子启”作为“天下为公”与“天下为家”之分野的认识。 前面讲过:自炎、黄时代通过大规模战争形式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强大的酋邦式的部落联合体之后,酋邦内部领导权的交接便逐渐形成了一种较成熟的机制,它保证了这种权力交接不必动辄采取激烈的外部冲突形式,而能以相对和平的方式进行。唐尧氏与有虞氏、有虞氏与有夏氏之间的权力交接即如此。这正表明中国传统文化中政治智慧与技巧的早熟性。 那么,这种以相对和平的方式进行酋邦内部最高权力交接的机制,最晚持续到什么时候还在起着作用呢?从文献中隐约透露的情况来看,至少在夏启之子太康当政的时代,这种机制的残余作用还存在着。 据《史记·夏本记》,夏启去世以后,其子太康即位。但是太康不久就丧失了政权,史称“太康失国”。这段历史,《史记》的记载语焉不详,非常简略而且蹊跷。只是简单地记载太康失国以后,其“昆弟五人,须于洛汭”,在洛水之边等待他。太康为什么失国?一点没有交待。其后的历史则是“太康崩,弟中康立”,“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似乎是很正常的继立关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司马迁从大一统的正统史观出发,以夏的统治为正统,自然视“太康失国”为不正常的意外过程。但是实际上,其背后的事实变化非常复杂,而且所反映的问题也是意味深长的,恰恰说明夏初的政权仍然在一些方面具有部落联合体的性质,我们从其他文献的记载中,可以约略窥见其大致的真相。 根据《左传》、《帝王世纪》和《古文尚书·五子之歌》等文献记载,“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其德,黎民咸贰”,结果被有穷氏的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人而代夏政”,夺了太康的政权。 后羿究竟是怎样“因夏人以代夏政”的?由于史载不详,具体的过程只能任凭后人猜测。有的学者根据文献中记载从太康到帝相时夏都不断迁徙的事实,认为这是由于夏王朝的上层统治集团在东夷有穷氏部族的逼逐下被迫一徙再徙,但平民阶层却并未迁离故居,而是接受了有穷氏的统治。还有的学者则根据有的古书所说太康为羿所废的记载,认为有穷氏是得到夏民的拥护而夺取了夏朝政权。这些解释之中,如果所说的“平民”、“夏民”都是指有夏部族的下层族众的话,那么这样的解释究竟能否成立,我以为是大可怀疑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夏代是族邦结构的社会。在这种结构的社会里,血缘纽带是最重要的、第一位的联系纽带,族邦或部族社会的人们倘若脱离了本族邦这一最基本的纽带,根本就无法生存。所以,上层贵族集团脱离下层族众而他迁是不可想象的事;而下层平民抛弃本部族的上层首领集团,却去接受和拥护异部族的统治,更是匪夷所思。 因此,“因夏人以代夏政”的“夏人”,绝不是指有夏部族的平民或下层族众,而只能指以有夏氏的太康为最高首领的部落联合体中的其他部族,或者如文化人类学所说的“递等部落”。 古人以夏朝为“家天下”之始,故而凡是夏之属民皆称夏人,所谓有穷氏“因夏人以代夏政”,暗示着中原地区最强大的部落联合体又一次以相对和平的方式更换了其首领,表明当时尽管早期国家区别于酋邦社会所应具有的一切条件——诸如明显的社会分层。相对正规的管理机构和军队、明确的统治意识和领土意识等等——都已具有[26],但是部落联合体的残余机制仍然又一次地起了作用。太康由于“尸位以逸豫,灭其德”,从而引起了其它部族的强烈不满(亦即古人从“家天下”角度去认识的“黎民咸贰”)。所谓“尸位以逸豫”,指占着最高首领的位置,却只知吃喝玩乐;“灭其德”,指已经不具有使其他部落服从的实力和威望。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东夷有穷氏的杰出首领后羿,以自身不断发展的部落实力为后盾,并争取到其他部落的支持,终于取代了太康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位置。这一事件的真实过程很可能十分复杂,且必然暗含着激烈的背后斗争。但从“因夏民以代夏政”的有关记载看,至少表面的形式还是相对和平的。 然而,这次中原地区最强大的部落联合体又一次以相对和平的方式更换其最高首领的行为,已经是部族社会政治功能的最后表演。当标志着早期国家产生的所有社会条件都已具备的时候,部族社会自然便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后羿取代太康登上部落联合体最高首领的位置之后,有夏氏受到有穷氏的压迫,被逼迁离故土。史载,禹都阳城(今河南登封)和平阳(今山西临汾,一说今山西晋阳),又都安邑(今山西夏县);禹子启都夏邑(今河南禹县);启子太康都斟寻(今河南偃师二里头)。太康失国以后,夏族被迫迁走,在相和少康时甚至远迁到今山东观城和济宁一带。这反映有夏氏族邦和有穷氏族邦之间武力斗争已非常激烈,继中康即位的夏后相就是被有穷氏所攻杀。 不但有夏氏和有穷氏之间的关系是如此,而且在有穷氏内部也持续发生激烈的武力斗争。据《左传》记载,有穷氏的首领后羿(即民间传说中那位射日的英雄)在夺取夏政之后,仗恃自己精于射术,整日优游玩乐,沉缅于田猎而不理民事,废弃贤臣,却重用伯明氏的不肖子弟寒浞,结果被寒浞网罗党羽,夺取了政权。寒浞夺权之后,派人攻灭帮助夏后相的斟灌氏和斟寻氏,并且杀掉夏后相。 这些事实说明:到了有穷氏夺取有夏氏政权以后,尧、舜、禹时代那种旧有的部落联合体最高领导权力以相对和平方式交接的机制完全被破坏,残存的部落联合体躯壳已彻底失去作用,中国上古社会开始进入以强大邦国间的武力争雄为特征的早期国家时代。 当寒浞派兵攻杀当时正居留在斟寻氏那里的夏后相的时候,相的妻子缗拖着怀孕的身子从墙洞中跑出,逃到母家有仍氏,生下儿子少康。少康长大之后,做了有仍氏的“牧正”。其后为了逃避寒浞之子浇的追杀,又逃往有虞氏。有虞氏君妻以二女,让少康到纶邑居住。少康以此为基础,收集有夏部众,并联络友好邦国,终于攻杀寒浞,攻灭有穷氏。夏作为众邦之首的地位再次得到承认,夏政权由此而复兴,史称“少康中兴”。 “太康失国”和“少康中兴”,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进入了早期国家时代。 关于我国上古社会从尧舜禹直至夏代初期的情况,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这段历史至今还是锁在一团迷雾之中。本文的观点与时下流行的看法不同,不以夏初作为早期国家时期的开始,而把我国前国家时代与国家时代的分野定在太康失国以后,以部落联合体政治功能是否完全丧失作为判断二者分野的依据,理由已如前述。这一观点能否成立,当然要由读者评判。这里想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我之所以提出这种认识,还有希望注重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意思。因为我个人认为,在以往,我们的历史研究总是习惯于用判定社会性质的方法去划分历史阶段。例如,将公元前475年之前视作奴隶社会,之后则视作封建社会。这种方法的弊病之一,就是使人们忽视了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热衷于定性研究,不屑于定量分析;只关注质变的区别,不重视量变的差异。其结果,或将同一性质社会的内容、状况、基本矛盾及表现视作同一的、稳定不变或变化不大的,或将不同性质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方面视为处处不同。其实人类社会本是多线条、多层面综合渐进地发展的过程,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由某种生产方式或社会形态单独构成,而只能大致判断以某种生产方式或社会形态为主,其间更有漫长的非此非彼的过渡时期。夏初的历史就是如此。 注释: [1]这里的“仰韶时代”、“大汶口时代”、“龙山时代”只是借用长期以来的习惯说法。实际上,考古学界对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序列已有新的认识。例如,不再称后岗一期和半坡早期为代表的遗存为仰韶文化的“后岗类型”和“半坡类型”,而将它们分别视为两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参见戴向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格局之演变》,《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 [2]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1983年第3期。参见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3]见高广仁等:《典型龙山文化的来源、发展及杜会性质初探》,《文物》1979年第11期。 [4]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出版社,1983年版,第49至54页。 [5]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四章《中国文明形成过程中的几个特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3年第5期。按照王震中的看法,第三阶段的都邑国家形态为公元前3000至2000年的夏王朝之前的方国崛起时期,大体上相当于考古学上习惯所称的龙山时代和古史传说中的颛顼、尧、舜、禹时代。 [6]以炎、黄为姜、姬部族的祖神,这是自先秦以来的传统认识,现代学者多数仍持这种看法。但是近年来亦有对此问题的不同认识,如认为炎帝与黄帝本为北方狄人的神灵,后来在“中原中心论”的影响下才被“请”到中原落户,成为姬、姜部族的祖神。究竟如何,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7]关于蚩尤的族属,学术界至今并无一致意见,多数学者认为他是苗蛮部族的领袖,但也有的学者认为他属于东夷集团甚至华夏集团;近年还有人认为他属于南方太湖地区的良渚文化部族。关于苗蛮部族的原始居地,学术界同样存在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苗蛮部族至少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就已经是中原地区的主要居民,其后才逐渐向南方和西南方向迁徙。历史的真相很可能即是如此。 [8]李学勤:《谈祝融八姓》,《江汉论坛》1980年第2期。前辈学者孙作云先生曾作《蚩尤考》,提出蚩尤最早发迹于河南鲁山的滍水一带。 [9]《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10]关于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的来源与族氏,学术界有不同认识。现在一般多认为炎帝部落是西方古羌人部落,黄帝部落是北方的戎狄部落。至于黄、炎部落联合体,则集合了众多来源于西羌、北狄、东夷以及原居于中原地区的部分苗蛮部落。 [11]《史记·五帝本纪》。 [12]详见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第319至320页。 [13]王玉皙:《尧、舜、禹“禅让”与“篡夺”两种传说并存的新理解》,《历史教学》1986年第1期。 [14]《孟子·万章》有“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的话。但总的来看文献中此类将“陶唐”与夏、商、周同列为一代的记载远较“虞舜”为少。 [15]详见《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第一期;高炜:《试论陶寺遗址和陶寺龙山文化》,王文清:《陶寺遗存可能是陶唐氏文化遗存》,载《华夏文明》,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6]陶寺的考古材料表明,当时家族之间在财富和权势方面的不平等已经非常明显,存在着“同一家族中的几辈人”连续执掌部落大权的情况。有的学者并据此而认为这类大墓的主人已经不是部落的首领或酋邦的酋长,而是早期国家的统治者。 [17]特别是舜的时期,这种发展尤为明显。比较完备的官僚机构的设立和刑律的制定,据说都是在虞舜时期。 [18]关于尧、舜受其他部落首领相对制约的情况,文献中有着清晰的痕迹。如舜任命分主司法、司空、司徒、农稷、工官、山林、秩宗、典乐、纳言等职事的官员,都是在其它部落首领“皆曰可”的形式下进行。《论语·颜渊》所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讲的是同样的情况。 [19]关于有夏氏起源的地域,较长时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目前尚无一致意见,主要观点有夏后氏起源于山西、山东、安徽乃至四川诸说。从文献记载透露的种种迹象来看,夏族应与东夷有着密切的往来乃至姻亲关系,近年来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夏起源于东夷的观点。究竟如何,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0]关于远古时期的洪水传说,不但存在于汉民族和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的历史传说中,也广为流传在世界上其他许多地区和民族中。学者们对此有若干各种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从地质学的研究来看,所谓“世界性的洪水”是不存在的。然而,“这种可怕的泛滥故事虽然差不多一定是虚构,但在神话的外壳下面许多可以包藏着真正的果子,这不但可能,而且是近乎真实的;那就是:它们可以包含着若干实在扰害过某些地域的洪水的记忆,但在经过民间传说的媒介的时候被扩大成世界的大灾”。详见苏秉琦译:《洪水故事的起源》,《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附录一,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66页。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的传说反映的是一个曾经发生于黄河流域的真实的史实,而且对史前遗址的发掘也说明当时的人类的确曾经受到过洪水的袭击。 [21]《史记》记载的夏代王系传承多为父子关系,但实际上恐怕未必如此。此外,根据《史记》和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夏代由禹至夏桀共传14代17王,历471年,则平均每代为33年多,这明显长于商的每代29年和周的每代23年,夏代的生产科技及生活条件应当远逊于周代,人的寿命亦相应要短于周代,故其间应当有失记的王名代次。 [22]司马迁从后代大一统的观念出发,故而以“分封”说解释姒姓部族,所谓“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似乎这些姒姓部族都是被分封的“诸侯”。然而正如有的学者所说,这些所谓的诸侯都称为“某某氏”,恰恰说明他们并非是被“分封”,而是姒姓部族自身通过繁衍而自然生长出来的氏族组织结构。 [23]据《逸周书·史记解》的记载:“有夏之方兴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国亡。”这里所谓的“弱”,应是指相对于“有夏”及其支持者而言,有扈氏的力量较弱而已。以常理度之,有扈氏倘若真的弱小不堪,是决不敢挑战启的地位的。 [24]“天命”思想产生于周初,《甘誓》的“天命”思想显然系经后代改动,其实质不过是指神的意旨。 [25]有少数学者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我认为其解释并不正确。 [26]关于这些问题,学术界已经有不少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 $ o/ t8 S# r1 m1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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