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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局长姚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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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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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民为本谋求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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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局长姚华银

      与法同行网讯:( 记者任科  )     在当前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大背景下,公安工作如何顺应时代要求谋求长远发展,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本人认为,公安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以民为本”这个主题,做到“保发展、保民安、保稳定”,公安工作才能取得长远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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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以民为本”是做大公安基层组织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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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 A6 J5 r: `$ R      公安基层组织是公安机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是最基本的战斗实体。公安基层组织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稳固,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安基层组织强大了,基层工作做好了,就能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从而,为党和政府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一直以来,公安基层所队一直处于弱小状态。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甚至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给基层部署的任务层层加码,指示多、指导少,口号多、落实少,存在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以民为本”的思想观念。心里没有人民群众,眼里就不会有基层。只有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观念,真正把最基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危时刻挂记在心上,才能切切实实地做到精简机关、前移警务和爱民、为民、安民、富民。在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中,要切实按照《公安机关组织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改革不贴民情、不符民意、不合民愿、不顺民心的体制机制,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内设机构上,该并的并,该撤的撤,该减的减,把有限警力最大限度地充实到基层一线,按照新警先下基层、干部从基层选拔、经费向基层倾斜、奖励基层优先、待遇基层丰厚的原则,健全完善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心往基层想、力往基层使的机制。从而,真正把公安机关最前沿的基层所队建实、建大、建强。; m$ s# P  @% b0 h3 o- V' r# n

% q$ c! M& o5 o1 g% [8 j4 o二、坚持“以民为本”是实现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根本途径2 T" W; n4 f" d$ u3 |, U0 h8 S

. i" h' x2 }1 @1 S6 }7 ~* D' C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必须迎合人民群众的新愿望和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改革不相适应的警务机制,真正实行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只有深刻认识当前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对自身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从理论上正本清源,彻底转变公安机关只是国家“专政工具”的旧理念,坚持“以民为本”的政治立场,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扎实开展公安部统一部署的“三大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和“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真正实现警务运行机制由被动型向主动型、静态型向动态型、传统型向智能型、机关型向实战型的大转变,使警务活动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决摒弃特权思想,抛弃官僚衙门作风,坚决清理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滥收乱罚政策和指标,严肃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行为;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决不可以稳定为由而加以压制打击;切实履行好“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和服务人民、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从尊重和爱护领导的角度出发当好参谋助手,要敢于拒绝个别领导派遣的非警务活动,绝不可借机祸害领导、祸害群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赖同时,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获得更加有力的警务保障。' I8 Q) R8 Z& b5 k% {: y

  G% b3 c3 B3 q# g" ^" u三、坚持“以民为本”是推进全民治安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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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公安工作坚持这一价值取向,不仅仅是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因为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公安工作的广泛社会性和群众性,决定了它不可能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这也是公安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价值取向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公安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忽视广大人民群众,或不屑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又抱怨警力不足、执法环境差、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愿意正确认识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巨大作用,也不愿意从自身的角度找一找广大人民群众为何不能为我所用的原因,等着上面来解决问题,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的思想。事实上,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不可能为公安机关增加很多的经费和警力。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当前的发展良机,通过自己不懈的奋斗努力,在切实加强以公安队伍和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扎扎实实地打牢群众工作基础,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业务保障、思想动力和最广泛、最有力的社会支持。只要我们坚持“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社区农村警务作为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平台进行打造,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我们就能认真总结和汲取中外警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抓住城市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努力探索出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新途径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的新方法,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拓宽我们的信息渠道,提高我们的防控能力,真正实现治安工作的社会化。9 N: K* V$ `& a( i4 O. M0 r/ @

- h+ f% x8 Q; R6 X  y2 A四、坚持“以民为本”是改进作风形象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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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h1 b7 [3 N# C4 U2 Y      人民警察也不仅是国家的机器,更是人民的公仆,既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表达党和国家的意志。人民警察的这种特殊身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社会政治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公安机关虽然开展了诸如“三项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大讨论”、“大接访”、“大练兵”和“三基”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等等,但公安民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不十分明显,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法律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业务不熟、作风不实、形象不佳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其中,最薄弱的方面就是缺乏实事求是、艰苦朴素的作风,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缺乏“以民为本”的社会政治观。社会政治观是人的灵魂,一个缺乏“以民为本”的社会政治观的人民警察,必然会思想幼稚愚钝,精神空虚委靡,作风拖拉疲沓,纪律散漫松弛,能力平庸低下,生活上追求奢侈,工作上得过且过。即使在个人主义的催使下,业务素质有所冒尖,那也必然会时时处处以“管人者”自居,漠视人民群众疾苦,甚至会成为害群之马,玷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离心离德。改进民警作风形象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关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民为本”的社会政治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产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志行动,并以这种意志行动切实推进岗位大练兵,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使广大公安民警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效率,反对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好大喜功;坚持自警、自励、自重、自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经得起诱惑,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人情等方方面面的考验;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搜集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关心民疾,尊重民意,增强警民骨肉亲情,密切警民鱼水关系。2 P5 l; p2 a! F5 r- X# W, u5 b$ j(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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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以民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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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 J- \, H$ @. Y8 |5 T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标志是安全稳定,犯罪高发、群众缺乏安全感决不是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是对传统的安全稳定工作的一次超越,在更高层次上指明了安全稳定工作的努力方向。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最高阶段,只有实现和谐才能长治久安。对一个和谐的社会而言,犯罪必须控制在较低限度。衡量社会的安全程度,很多地方侧重于定量标准,如“万人发案率”、“万民发案率”等等,这样较为准确,但采用定性标准,如“有显著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等等,就不利于客观评价,所以说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客观评价。犯罪形势评估机制必应采用以定量评估为主的办法建立。这就要求我们,一要提升安全稳定工作的衡量标准。传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多侧重于“不出事”。若以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衡量,这个标准显然太低了,“不出事”只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应当把工作标准提升到社会和谐这个更高的层面上来认识,树立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的理念。二要拓展安全稳定工作的视野范围。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来思考安全稳定工作,突破就稳定抓稳定的思维局限。按照社会矛盾的因果关系、发生规律和分布特点,把工作的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统筹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三要创新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思路。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道路。在工作格局上从部门工作转变到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格局上来。人民群众既是社会安全的受益主体,也是社会安全的参与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只有“以民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壮大安全稳定的社会力量,巩固安全稳定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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