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费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及废除 (一)章程修改 第四十五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经会员或者专题小组提出议案,常委会集中研究,由会员代表大会作出表决,获80%以上的代表同意方能通过。 (二)章程废除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可根据本会实际情况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后宣布废除。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会章程由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委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在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批复之日起生效。 广西姚氏宗亲会 2014年11月29日 8 @: l0 ]$ w! |3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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