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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同姓不婚”的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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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四品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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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10-13 23:2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姚家修谱找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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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T$ ^/ P- ^2 u3 Z姚网此举,不如把我的号封了为好,请站长们评评理。

点评

姚军宗亲,我修改了您的标题,这样更方便大家交流。 同时,请宗亲们交流这样的话题时,注意保持理性,不影响团结。谢谢~  发表于 2014-10-1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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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一品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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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5:01:1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某个不是文章只是几句茶余饭后的谈话而引起姚网的负面的帖子,我个人认为是不应该存在的,你和一个叫姚本多的宗亲因为反感某事而言语过激,被某群提出了群,当时心里应该很不平,虽然你们那里的风俗是同姓不能通婚,但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在各个姚群以及姚网发这样的帖子,再一次引起一个小小的波澜,这又何必呢,我们要得是和谐团结的姚族,不是你们在某群言语过激而被提了就报复,到处搬弄!希望你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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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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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0:15: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先登 于 2014-10-14 10:20 编辑
' D3 ~6 G% z1 N7 U: e! m3 g
姚孝中 发表于 2014-10-14 07:20
4 Y; k( T1 K/ A: i同姓通婚不违法,但是不提倡!
7 T2 g1 A' c8 ?5 a7 z, z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人类社会毕竟不是纯法治的社会,道德理念任何时候都不容忽视。关于先前“同姓能不能通婚”的话题,我也不知道是说的是何人,只是以个人观点评论了几句,没想到引起个别人的嫉恨,真是不可思议!在这里说话,面对的是广大宗亲,最好是心平气和的,别动不动就骂人。- U& x+ [3 ]- ^. z, f# B! V
: a! ]% _( V+ |+ R
7 z0 q& {8 Q* q$ [
其实通不通婚,那是个人的自由,何必多言呢?看来以后还是少管闲事为好啊!) C) {! |; Q. v' I! j- _; p
) E. o: S7 R0 i0 V8 B" F: m' H1 f
2 {, n7 v0 s0 _  e
讲个小故事:我老家村子里有两个丁姓男女相爱,男子的父亲与女子的祖父是同一个爷爷的孙子,女子比男子大十多岁而且有了两个孩子以后离婚,还做过结扎手术,离婚后跟她的还没找对象的小叔叔恋爱了,两人私奔到外地打工度日,在外坚持不下去了又双双回到村子,住在女子离婚后的房子里。男子的父亲气得恨不得上吊,找到他一顿穷揍,但还是阻止不了他跟他的大侄女同居,而且还准备去登记结婚。没办法,因为他们俩没有犯法,所以社会上没有人出来管。不过最终这“叔父侄女恋”还是没有受得住道德舆论的谴责,两个人走在路上,背后总有人指指点点戳脊梁骨,平日里两人不敢一起出门,日子很不好过,两人只得分手了。那小伙子后来娶妻结婚,女的又向前夫要回了一个孩子一起生活。所以说,不能轻视道德的力量!
# _. {  }  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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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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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3:43:47 | 只看该作者
同姓不能结婚”——这是个伪命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对人、对事都应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个人观点都不得(根本没资格)超越法律这个准绳!. N) A& b4 O7 O* L2 d3 W2 @0 p9 i
提醒大家注意,在姚网继续讨论这个伪命题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谁想不通这个问题,他可以去向法律请教。" P% W! |5 x9 W. u
用姚网来泄私愤、相互攻击对骂的帖子,给宗亲们带来的是负能量,只会有损于姚网,也不会抬高当事人,因此必须删除!4 o! h# D1 W+ z7 N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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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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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20:32: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绍弦 于 2014-10-14 20:45 编辑 5 U4 u7 g# `9 d8 B2 m, B
394968189yaojun 发表于 2014-10-14 01:039 V( C7 u5 }. i& `
你们站长也好扮助也好,都领导说的算,就当我没说好了,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健全,官官相互,我姚族也是,这 ...

& n+ u0 H7 X6 u. T' x8 U
; h3 X: W4 h2 S, N2 T/ b. H黔西姚军宗亲:! A1 _$ r* ?$ o. C2 `: Q) _  u. {2 u
    我估计你是“重武轻文”之人。请看:
, q# r7 O' C$ w1 D1 Y+ h    你们站长也好扮助也好,都领导说的算,就当我没说好了,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健全,官官相互,我姚族也是,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坚持。当时站长是同意我意见的,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变卦了,使我白思不得奇解,请问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坚持吗?
) N! a$ _  T% r! X! U
   你的这二句话,就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多处错误。
1 `9 w, A* P$ ~, k& m# p  第一,“扮助”是什么意思?从上下文理解,应该是“版主”吧。  N( _% V* {% p( A! j# A
  第二,“官官相互”如何理解?怎么“相互”法?应该是“官官相护”才能解得通。
% W! C. ]2 Z. p. ~( x5 |2 J  第三,你“白思”有什么用?“白思”等于“没有思”。估计是应该是“百思”吧。
2 S0 x: X& _2 w  第四,搞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得出一个“奇怪的”或者“奇特的”“解释”?估计你说的是“其解”吧。) K6 F2 Y4 F; j( B2 J3 E
    我说你读书不多,不会冤枉你吧。你又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竟敢肯定的说“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健全”。我请问你,你是读过“宪法”?还是“民法”?还是“婚姻法”?你是如何得出“不健全”这个答案的?
- N+ t; L1 y1 N* W& \8 m) V8 ?# c+ v  W    关键的是,你怎么可以得出“我姚族也是”这样的结论。你是从什么角度得到的这样的结论?  U4 R, M/ h7 t

7 R) ^* E! V$ y7 A1 d
! ~. r" Y: }" t5 d' ]
) J3 R" g; L1 R!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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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四品道员

3#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00:01:25 | 只看该作者
卧龙姚建中 发表于 2014-10-13 23:439 |+ G7 S- l& D; I( E7 H
“同姓不能结婚”——这是个伪命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对人、对事都应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个人观点都不 ...

" b( ^/ S. T* o宗亲所言及是,但姚网是一个宗亲交流的互联网平台,这里是全国宗亲唯一可以说真话,道真理的网络平台。除了涉及政治的敏感话题,非法的色情垃圾信息,姚家人可以知无不言。不知道姚网限制了什么?讨论姚族之事、讨论天下之事,并没指向任何一位宗亲、任何一个人,伤害之词又从何谈起,只是心虚之人敏感。说得不对的地方请指教,谢谢
' c. o. \, |, S6 K1 t3 s8 M4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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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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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0:17: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先登 于 2014-10-14 08:51 编辑
7 |$ ~5 B  C7 q
卧龙姚建中 发表于 2014-10-13 23:43
" r, l6 A. \# [5 _" q2 B  ^“同姓不能结婚”——这是个伪命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对人、对事都应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个人观点都不 ...

; s3 y+ I; ~" L& Y" L8 e1 w/ R    支持总版主!不能产生正能量而且会给网站带来负面影响的帖子必须删除,先前在下发了一个关于“发牢骚”的帖子就不怎么好,发了以后就后悔了,幸亏及时被删除了。删得对!作为网站的管理者,必须坚持原则。说句实在话:今后,在下要好好向站长、总版主和版主宗亲们学习!
( `1 s* f+ j1 M- y0 S!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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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四品道员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01:03: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394968189yaojun 于 2014-10-14 01:11 编辑
/ a' d( G+ W9 T/ t5 C2 Y/ Q0 P' P: I! e: `
你们站长也好扮助也好,都领导说的算,就当我没说好了,中国的法律本来就不健全,官官相互,我姚族也是,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坚持。当时站长是同意我意见的,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变卦了,使我白思不得奇解,请问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坚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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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01:15:48 | 只看该作者
394968189yaojun 发表于 2014-10-14 00:01
  Z! E4 E, `7 q2 ^宗亲所言及是,但姚网是一个宗亲交流的互联网平台,这里是全国宗亲唯一可以说真话,道真理的网络平台。除 ...

' w0 }; P# h9 P请求站长帮我改一下用户名行吗?黔西姚军
* J# g" d, n1 p( j8 w#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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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8#
发表于 2014-10-14 06:50:5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道理谁都懂,姚网之所以能成立8年而得到广大宗亲们的拥护,就是因为大家都是和睦的宗亲,团结的宗亲!更是遵守国家的法律的团体!所以请楼主换位思考,一切就都容易理解了也就想得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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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0-14 07:20:29 | 只看该作者
同姓通婚不违法,但是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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