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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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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3:4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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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古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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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氏是我国上古时期著名的部族首领,不仅被列为三皇之首,还是中华民族的“ 人文始祖”。史载,伏羲生于成纪(今甘肃天水),建都於陈,死后亦葬于陈。淮阳自古就称“太昊之墟”,就是传说中的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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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氏贡献颇多,但他最重要的贡献是:“正姓氏,通媒妁,制嫁娶”。在原始社会之初,人们群居杂婚,难免近亲婚育的弊端,伏羲氏认识到这种危害,制定了一套同姓不婚的嫁娶礼仪制度,从而避免了血亲通婚,实现优生繁衍。姓作为“远禽兽,别婚姻”的符号,是中华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记,经过数千年的分衍发展,至今中国历史上使用过的姓氏已有2.2万多种,这些姓氏有的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绝大部分代代相传,延绵不断,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血缘纽带。可以说中华万姓同根,根在伏羲氏,而羲皇故都淮阳,正是中华姓氏最初的发源之地,滥觞之地。《三坟》曰:“伏羲氏,燧人子也,因风而生,故为风姓”,因此“风”为中华第一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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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朝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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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姓氏习俗的轨迹社会发展到了殷商时期,由于大量甲骨卜辞及铜器铭文的出现,才使得中国姓氏的发展轨迹逐渐清晰并显现出来了。可以说,殷商之前的姓氏发展轨迹,都是没有确切文字可考的传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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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殷商时代的中国姓氏状况进行叙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距离商代时间最近,并已有一些考古证据的夏代姓氏状况,作一个框架式的简单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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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禹的儿子启建立的中国第一个可以确凿查实的奴隶制王朝,夏朝。考古学家在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发掘出了夏代都城的遗址,其中有一万多平方米的大型宫殿建筑群。经研究推测,这就是夏代的宗庙所在。相传夏的统治者为姒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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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充《论衡·奇怪篇》称:“禹母吞薏苡以生禹,故夏姓曰姒。”所谓薏苡,是北方田野常见的一种野生植物,即车前子。这一古老姓氏的取得,可以追溯到舜时代的赐姓,或者更早的男系氏族社会源头。夏的统治建立以后,改变了过去长期沿袭的氏族联盟首领(王)的公推制度为世袭制度,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家族世代统治的奴隶制王朝,后来从王室族系中逐渐分出了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莫氏、斟戈氏、有南氏等十余个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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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代社会,同一宗族的标记就是姓氏。同姓者,有共同的宗庙,祭祀共同的祖先,归葬于共同的墓地,遵循家族的宗法制度。从《尔雅·释亲》中我们获知,当时规定了由同一个高祖传下来的四代或四代以上子孙称为“宗族”。《说文解字》说:“宗,尊祖庙也。”其字形即表示在同一个屋顶下供奉同一个神主牌位,大家在同一个祖庙里进行祭祀仪式。一旦超过了四代,就要将部分子孙分出去另立祖庙,建立新的聚居地,以形成新的宗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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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朝末期,发生了成汤革命,以东方的商人为核心的部落联盟推翻了夏的统治,夏代的最后一个统治者桀及其家族被流放到南方(长江流域)的有巢地方,殷商时代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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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3:49:19 | 只看该作者
3、周代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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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11世纪,商朝西部的姬姓氏族逐渐强盛,最后,氏族首领姬昌的儿子、号称武王的姬发联合附近中小部落起兵伐商,攻占商的首都朝歌,建立了周朝。

  微子像,出自清·顾沅辑《古圣贤像传略》。微子启是商纣王的哥哥,武王灭商后,将商朝旧都地区封给微子启,建立了宋国。

  周朝一建立,就开始大规模的“封邦建国”。中国的“封建”这一概念自西周始,所谓“封建”,其实质就是赐氏封地,即在全国各地大量建立由特派姓族去管理的诸侯国。武王将他的十六个兄弟分别封于管、蔡、曹、霍、毛、毕等地,立国治民。武王的兄弟周公旦的几个儿子、周成王的三弟也随后得到了封地。

  此外,随同他征战立功的同姓贵族四十人,以及部分重要的异姓功臣(如姜子牙和孙、陈、胡诸公数十人)也得到了各自的封地。为了安定人心,巩固统治,周武王又将商朝旧都地区封给商纣王的哥哥微子启,建立了子姓宋国;封虞舜后裔胡公满于陈(今豫东淮北),建立妫姓陈国;封夏禹后代东楼公于雍丘(今河南杞县),建立姒姓杞国;封神农氏的后裔于焦邑,建立姜姓焦国。这样,周朝在其所征服的广大地区,先后建置七十一个新的领地,称为“七十一国”,几乎覆盖了当时它所统治的全部领域。这些被周天子所封的诸侯,尽管大部分都是姬姓子弟,但是他们得到封国以后,纷纷建立自己的宗庙,其后代就以国号为氏,因此往往也就成为新的姓氏的始祖。

  按照西周制度,得到周天子封赐的各国诸侯,又在自己的封国内如法炮制,对于自己的后代和卿大夫进行分封,赐予领地,使之成为第二层次的“氏”。他们有的以自己的爵位、官职为氏,有的以父祖名字为氏,还有许多卿大夫就以自己获得的田邑名称作为“氏”,如冯、刘、白、崔、卢、鲍、聂、费、范、蒯等。而这些卿大夫还可以再向下分封新氏。这样一来,中国的姓氏数量骤然扩大了。

  西周初期的这一次大规模封建赐氏的实质,是为了落实姬姓氏族对新占领的广大区域的统治,建立有效的管理形式。并向新开拓的、还比较原始的地区或部落殖民、移民,传播文化影响。同时,也有意识地为已衰亡的各部落重新确立大宗,分配土地,并使之守住各自祖先之“祀”,巩固稳定各自的氏族,显示天子的恩惠。被灭亡的、湮灭的各姓族得到天子的承认和册封,重新获得政治经济权利,登上政治舞台,减少了周朝统治的不安定因素,并成为周朝统治的助力。通过这些举措,周朝建立了自己的整体统治模式。在周初的大封建以后,终其一朝长达七八百年间,基本上没有再进行国家级的分封赐姓(诸侯、卿大夫间的分氏裂土仍时有进行),充分证明自周初的封建赐氏后,确实建立了一个较稳固的统治框架。

  在这个基本统治框架下,周朝自上而下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以姓氏为中心的承袭、祭祀、人际伦理、社会等级等行为规范和制度,后来被人们称为周礼,其中最核心的是分封和承袭制度的确立。周朝规定天子称姓不氏,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无须再以“氏”来划分具体的利益所在,但有权向诸侯封国赐氏,给他们划出利益区域。诸侯又有权在自己的封国内向卿大夫封地赐氏,卿大夫再在封地内分氏给子孙后代,这样就形成了层层叠叠向下伸展开来的统治网络。

  同时,周朝继承并完善了商朝后期奉行的嫡长子继承制度,规定由正妻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承袭父辈的姓氏、宗庙和地位。称为大宗。其余的子孙则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分出去另立新氏,称为小宗。从周天子到各级大小贵族都是如此,在这种制度下,贵族内部层层分封大宗、小宗,除了嫡长子以外,每封一次,恩泽减一级,最后封无可封,成为平民。这就是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了。

  周朝初年严格实行“同姓不婚”的制度。《礼记·大传》说“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并高度重视对姓的鉴别确认,作为礼仪之首,在此基础上建立人们相互关系的各项准则,所谓:“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注:见《左传》昭公元年)同姓通婚被视为一种很严重的非礼行为。与此同时,还建立了较完备的姓氏制度,以保护姓氏,维护统治。西周时期的不少礼仪制度、组织制度,都与姓氏的远近亲疏有关,在重要的婚丧喜庆祭祀典仪中,必须一丝不苟严格按照血缘关系、姓氏亲疏排定位置,明确参与程度。

  如《左传》襄公十二年记载:“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弥庙。”以血缘为依据的等级层次分得很清楚。喜庆典礼也是这样。《周礼·春官宗伯》规定了各诸侯国之间的吉礼规范:“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通过这些明确的礼仪制度,有效地突出了姓氏关系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并加强了姓氏家族的凝聚力,起到了固姓保姓,防止姓氏关系疏远散失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在周朝分封建国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同姓的各诸侯国之间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所谓“同姓同德”。一旦某国有难,同姓各国首先有援手帮助的义务。秦国与晋国原为世世通婚的亲家,后世以“秦晋之好”来喻缔结婚约,但是当秦国灭了晋的同姓小国滑国后,晋国为此与秦国反目,血缘亲疏判然立见。

  两周时期,除了周天子的王室一族之外,社会上普遍称氏不言姓,实际上氏逐渐消融和取代了姓的大部分作用。由于层层封氏、氏又分氏的封氏制度,周朝的氏越来越多,从西周初年起,金文中开始大量出现“氏”字,表明从这时起,社会上新氏大量产生,氏的观念日益普及,中国姓氏的整体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周朝取氏的习惯,从宗族主干上分出去的新氏,既是新的氏,重立宗庙,但又与原来的氏有割不断的血缘联系,因此往往以祖辈的名号、官职、爵位等作为自己的氏名。比如鲁庄公的别系子孙以“庄”为氏,齐桓公的后代则以“桓”为氏;另外一些人以父祖的官职爵位为氏,由此产生了史、军、校、尉、司徒、司马、司空等新的氏等。

  此外,新产生的氏还有以所获得的封地为氏名的,以迁往的新居住地为氏名的,以及新氏创立者的名号为氏名的,甚至还有将原来所属的氏名和新氏名迭加,形成为复合氏名的。种类很多,相当自由。汉代学者应劭在《风俗通·姓名》中归纳了周人命名新氏的九类准则,即:“氏于号、氏于居、氏于事、氏于谥、氏于国、氏于字、氏于官、氏于职、氏于爵。以后宋代史学家郑樵更进一步细分为三十二类。

  即使这样,也并没有能穷尽两周时代新氏命名的所有情况,但却可以想见当时新氏不断蓬勃产生的旺盛状况。

  除了贵族阶层子孙分立不断产生新氏以外,原来无氏者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新氏的进程也没有中断。自西周初年隆重的分封建国以后,以周天子出面、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赐氏已不再进行,但是作为一种奖赏的个别赐氏仍然时有发生,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后,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日益频繁,许多国君更是把赐氏作为激励和奖赏有功将士的有效手段,大量原属下等阶层、没有自己姓氏的人循此途径而获得了姓氏,进入上层社会。

  这样,距周初大封建不过短短数百年,中原大地上的新氏就已蔚为大观。由于古代文字数量较少,造成氏名雷同现象十分严重,许多同名的氏其实并不同姓,毫无血缘联系,所以才有了“同姓不婚,同氏可婚”的规定。如原来的殷商王室子孙和被封于商地的贵族功臣,都以商为氏名,但是却分别属于完全不同的姓;各个诸侯国的宗室子孙,都有以“王”、“公孙”、“王孙”作为姓氏的孔子的学生子夏像,彼此之间毫无联系。

  为了避免氏名重复,从春秋时代开始社会上大量出现了用两个字或更多字命氏的“复音氏”。如子孔、子夏、子张、子行、子车、子文、子尚、子高、子游、子羽;公德、公刘、公石、公施、公为、公师、公孙、公仇、公冉等。据初步统计,到了春秋中期,复音氏已经约占当时姓氏的三分之一。如在孔子的弟子中,就有端木氏、公冶氏、南宫氏、澹台氏、颛孙氏、公孙氏、公伯氏、公西氏、公良氏、公肩氏、公夏氏、司马氏、罕父氏等二十三个复音氏。

  这些复音氏,大多是“小宗”,即各姓氏的分支所形成的。为《春秋》作传的三家左丘氏、谷梁氏、公羊氏,也都是复音氏。就连《庄子》一书中提及的人物,也有许多复音氏,如亢仓氏、畏垒氏、庚桑氏,这些书中人物不一定实有,但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复音氏之普遍。

  鉴于商以前我国习惯上都是单姓单氏,从未在金文甲骨中确凿发现复音姓氏,只是到了西周后期以及春秋时代以后,复音氏才大量出现,不少专家据此推断,我国神话传说中所说的伏羲氏、祝融氏、有巢氏、神农氏、轩辕氏、金天氏、陶唐氏、高阳氏等,很可能都是出于春秋时代的人的臆造;甚至远古时代的“氏”这一称呼,很可能也是周人按照自己的习惯加给远古祖先的。

  尽管周朝礼制明确规定“同姓不准通婚”,但是到春秋时期,几百年过去了,随着人口一代代的发展,原来的各同姓国之间的血缘联系越来越疏远,几百年前是不是同属一个古老的姓氏已经构不成对婚姻繁衍的实际妨碍,违反礼法同姓通婚的事时有发生。在孔子时代,就发生了鲁昭公迎娶吴国的王室女子孟姬的事件,而吴、鲁两国的王室均为姬姓,这件事见诸史籍,为极力维护礼教的孔子痛心疾首。

  类似的事情一定还有不少,被当时的保守派视为“礼崩乐坏“的依据之一。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很正常,既然古老的血缘关系经过一代代岁月的稀释,早已接近于无,不再对下一代的生育发展造成实际影响,那么,冲破“同姓不婚”的禁忌,重新划定合理的禁忌范围,就是一个或迟或早总会发生的必然趋势。徒然地阻止它、诅咒它,不但是迂腐的,而且是违反人道精神的。

  取名择字在周代以前,名的使用已经有了非常漫长的历史,在夏商两代的考古材料中,都能够找到用名的确证,但周以前的人似乎对取名并不讲究。夏代质朴,崇拜太阳,取名多用干支,犹如今天的老大老二。当时的帝王有太康、少康、仲康等,康即庚也。还有孔甲、履癸等。商人承袭夏代的习惯,并没有多少创造,钟鼎甲文中辨别出29位商朝已知帝王,都是以干支为名的。那时候取名还没有被纳入礼仪制度的视野。

  先秦时代一个人成年后,除了有本名外,还有字。这是因为古人对名字有一种敬畏感,除了在很正式的场合,一般只有尊者和长辈可以对别人呼名。即《礼记·曲礼》所云:“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同辈人是不能随便把别人的名字挂在嘴上的,既然在人际社会交往中随便称别人的名字被视为一种失敬,那么,就需要在本名之外还有一个可以在人际交往之中使用和自由称呼的便名,这就是字的产生缘由,我们在前面的章节已经叙说过了。

  中国人,名与字分开的状况,殷商晚期已见端倪。据载:商纣之子武庚字禄父,辅佐周武王灭商的吕尚字子牙。这些字是否取于西周之前,会不会是后人所加尚难确定,但在上层社会中正式把以字相称定为制度,则是在西周时期。

  因为古人的字主要是用于成年男子在社交场合的称呼,西周礼仪规定人们在成年时取字。《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这里的字,本意是指大名,即成年时称呼的名,后引申释为“表字”。《颜氏家训·风操》曰:“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这些记载都表明,在两周时代,字是作为一种社会交往中的称呼名而存在的,名和字结合起来,才构成了先秦时代中国人完整的人名系统。

  周代礼仪重宗法,取名择字成为一个新成员被社会接纳的标志,往往必须隆重地举行仪式并向社会公示。

  按照周朝礼仪,当时上层社会成员取名择字分为两个阶段,所谓“幼名,冠字”(《礼记·檀弓》)。首先,婴儿出世不久,就要由父母大集宾客亲友,举行隆重的仪式为之取名,因此称为幼名。到二十岁时,再举行仪式为之取字,作为已经成年跨入社会的名片,从此以后朋友等类不可再随便称呼他的名字,而要以字相称了。女子则比较随便,在家时以小名相唤,到出嫁时再为她取一个字(即可以呼唤的名),以便到夫家后称呼。这就是《礼记·曲礼上》说的:“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但女子的字是不能够出于大门之外,被外人随便称呼的,与男子的字有所不同。汉代以后,一些贵族阶层的女子逐步有了介入上层社会社交活动的机会,开始取个在社交活动中可公开称呼的字,如蔡琰字文姬,薛涛字洪度,鱼玄机字幼微等。

  周人重名(即字),在社会交往中使用越来越频繁,并开始注重名(字)的文采,以及文字中蕴涵的文化内涵,取名越来越精致、丰富,逐渐形成了一些公认的取名原则和禁忌,如“五则”(信(身体标志)、义(婴儿天赋)、相(容貌)、假(假借)、类(相似)的命名原则,和所谓“六避”(避开国名、山川名、官名、疾患名、祭品名、祭器名)的取名禁忌等。一方面强调了命名的个性内涵和文化色彩尼山致祷图。相传鲁襄公二十年,孔子的母亲颜氏到鲁国的丘尼山祈祷,第二年生了孔子,于是为孔子取名丘,字仲尼。

  同时要求避开一些重要的事物名称,以免子孙因为避讳而发生麻烦。从此以后,中国人的名字便开始变得丰富多彩,具有文化价值并逐渐成为一门学问了。

  值得注意的是,春秋时代人们姓名的排列与今天的习惯不同,是:氏+字+名。如孔子,氏孔名丘字仲尼,按照当时的社会习俗排列顺序应该是:孔·仲尼·丘,而不是今天所习惯的孔丘,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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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3:50:22 | 只看该作者
姚尚明 发表于 2015-8-27 13:493 e5 S1 r+ ^0 N! {1 p
3、周代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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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秦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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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先秦史的研究领域,姓氏制度应该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因为姓氏制度不只是一种名号规则,它与当时的政治制度、经济关系、家族形态、社会心理、礼俗特征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发展演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性质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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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于先秦姓氏制度的研究由来已久,如果从战国晚期算起,那么有关的研究历史可以追溯两千多年。这其间既产生了《世本》《风俗通·姓氏》《潜夫论·志氏姓》《元和姓纂》《古今姓氏书辩证》《通志·氏族略》等一大批有关先秦姓氏制度研究的文献,同时也产生了应劭、王符、林宝、邓名世、郑樵等许多古代姓氏学研究“专家”。但是古人受其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和理论水平的限制,他们对于先秦姓氏制度的研究多数停留在史料梳理、源流考证和对姓氏特征的说明上,很少能对他们所观察到的姓氏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而由于姓氏特征的有限性,后人往往只能祖述前人之说,却不能超越前人做更深一步的探索,这就使中国古代的先秦姓氏制度研究始终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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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时代人们避讳称名,以示敬重,并以字作为在日常生活交际中互相称呼的名广泛使用。为了解决对死去的长辈大人的敬称问题,又产生了称谥的制度。所谓“谥”,最初是君王死后在宗庙祭祀时所用的名号,这种称谥避名的做法是否在更早的时候已有发生,我们尚不能够确知,但是在周朝时已形成为正式制度,最初能够称谥的只有周天子,西周初年的重要人物如周公旦死后都没有溢号。春秋时期周王室渐渐失去权威,各国诸侯纷纷自行称谥。到汉朝时扩展到重要的王公大臣死去时由皇帝“赐谥”,用于祭祀仪式或其他需要称呼的时候。从此人们在对他不便称名的时候,就可以称谥。最初的谥号都是正面的,又称美谥;后来从对亡国君主的谥法获得启迪,对有罪过或民愤较大的大臣实行一种强迫性的“恶谥”。这种由封建朝廷对重要臣子死后盖棺论定赐予名号的赐谥制度,一直沿袭了两千多年,贯穿了整个中国的封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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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提到过商代妇女的用名情况,从周朝的典籍和考古材料中,女性名字的出现频繁起来,先秦时代妇女名往往冠以夫氏(少女一般不会留下记载)。女子出嫁之际,要在姓前冠以出生的国名或邑名。如果是齐国的王室女子,就称为齐姜。若嫁给别国的国君,成为夫人,就要在姓前加上夫君所在国名,变成了郑姜或宋姜。我们在典籍中看见的秦姬、晋姬、息姒等,皆是如此。若嫁给卿大夫,则加上丈夫的氏名或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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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卫国大夫孔圉的妻子姓姬,就称孔姬。也有既加出生地的国名,又加上丈夫所在国名或氏名的,如苏卫妃,就表明是苏邑的女子嫁给卫国国君做夫人。周朝谥号制度形成以后,对于地位尊贵的王室诸侯已故的母系长辈,还要在姓前加上一个表示身份的称号或谥号(有生谥、死谥),如:王姜、太姒、公姞等。周文王姬昌的母亲史书上称为太妊母,太就是尊号,她是商朝贵族妊姓挚国的女子,其父为挚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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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3:51:31 | 只看该作者
姚尚明 发表于 2015-8-2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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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春秋战国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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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春秋以后,夫氏在女名中逐渐减少并近乎消失,那一时代青铜铭器中的妇女名,姓前冠以父方姓氏的逐渐超过了冠以夫方的。这似乎表明了社会上姓氏已经逐渐混一,女方出嫁冠以父亲的氏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去追溯古老的姓了。到了战国时代,史书中出现的各类女子就普遍称氏而不称姓了。它有力地证实了当时社会上姓的联系日益淡薄,古老的姓对于人们只剩下了观念上的亲属联系,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族氏在起作用,氏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取代了姓,由此导致氏姓合并,终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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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姓氏的郡望与堂号过去我们经常能看到,民间嫁娶的名帖上或官宦人家的府第上写着诸如“陇西李氏”、“彭城刘氏”、“三槐堂”、“西河堂”之类的字样,在今天的大多数人看来已经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在当时却是关乎有关人家的地域来源或血统所出的重要标志。今天,如果我们要确知上述在李、刘两个姓氏之前的“陇西”、“彭城”的含义以及“三槐”、“西河”的具体所指,还必须从郡望、堂号这两个概念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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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郡的历史概况郡望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郡中望族的意思。在过去,由于居住在某一个地方的某个家族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成为著名家族,能够获得别人的羡慕或仰望,而所居住之地又被通称为郡,因此其家族也被称为郡望。当然,关于郡望的定义还有另外一些解释,认为它是“某郡显贵世族为标明家族身份而用的称号,意即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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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无论从何种角度解释郡望,我们都可以发现它至少包含两层意思:其中之一是其居住地郡,另一个才是其家族本身。也正因如此,如果我们要对郡望作一系统了解,必须先来看看什么是郡,然后才是郡望问题。我们在这里,首先来看看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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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秋以前,行政区划或行政建制是以与国王关系远近的分封为基础的,称为封国或封邑,诸如齐、鲁、宋、陈、蔡等都是如此。但随着周王的衰微和各诸侯国的强盛,特别是一些强国对疆域的广泛开拓,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又要避免重蹈此前周王依靠血缘关系进行分封而引起尾大不掉的覆辙,于是,春秋时的秦、晋、楚等国先后创立了“县”、“郡”等行政建制,用以代替传统的封建制。在这两种建制中,“县”出现稍早且大多设在内地,“郡”则大多设在边境地区的地广人稀之地,以后才逐渐在内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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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早期的“县”、“郡”似乎还不像后来那样县统辖于郡,而是县的地位略高于郡。能够说明这一问题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发生在春秋末年的晋国,是说其权臣赵简子在晋定公十九年(前493)的一次军事行动之前向将士许愿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其中所提及的上大夫地位无疑在下大夫之上,在立军功之后所获得的奖赏没有理由比下大夫低,因此也可知至少在当时的晋国是县高于郡的。只是在后来,有关国家设立在边境地区的郡大约由于面积较大且逐渐繁荣等缘故才与县的地位发生置换,或者在较多实行这一制度的秦国随着势力的扩张而把它推广于新占领的地区,从而在战国时形成了郡下设县的新格局,并在秦朝统一以后正式“废封建置郡县”,确立了以郡统县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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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13:52:03 | 只看该作者
姚尚明 发表于 2015-8-27 13:51
  k; p" y" X) E5、春秋战国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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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秦汉以后的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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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以后,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种书面用语。而在不同 场合,姓和氏的使用是有区别的。例如在社会人际交往中,不相识的人碰在一起,往往会礼节性地问:“请问贵姓?”答曰:“免贵姓×。”从未听说有:请问“贵氏”的。在家谱、族谱的题名上却是《×氏家谱》、《×氏族谱》,也从未见过《×姓家谱》、《×姓族谱》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大概在口语中问“贵氏”犯忌,因“氏”与“死”同音。“氏”在远古时代是男子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是纪录某一姓氏男姓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的图册,所以家谱、族谱的题名用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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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好资料,当好好学习。问姚网领导:有资料说,现今汉姓,大都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分之九十九的汉姓都是由这一时期的氏演变而来的。这句话对吗?  发表于 2015-8-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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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六品通判

6#
发表于 2015-8-27 23:26:30 | 只看该作者
好资料,学习了,找一个地方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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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7#
发表于 2015-8-28 20:10:17 | 只看该作者
好资料,学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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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三朝元老

8#
发表于 2015-8-28 21:00:11 | 只看该作者
姚尚明 发表于 2015-8-27 13:52" o& N# V3 x# t9 i/ \9 `, `' Y
6、秦汉以后的姓氏制度

6 v) j3 O5 w3 \虚心学习,细心研读。文中把先秦与春秋战国分开来,似乎是不恰当的。先秦时期,即先于秦的历史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时期(当然包括春秋战国时期),均为先秦时期。7 Q$ y, o1 U( Z" h* ~3 j/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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